[討論] 同性結合 vs 同性婚姻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9-05-06 22:06:34
婚姻只限異性
同性不是婚姻 而是結合
這樣就是歧視?
如果叫同性結合法
那就不結了?
所以不是只要法律上的權利
而是要都你們說的算?
到底是要爭甚麼?
作者: elec1141 (木村拓哉)   2019-05-06 22:08:00
白癡也能發文 這就是台灣民主自由價值的認證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6 22:09:00
醫師:請問這裡有XXX先生的家屬嗎某:不好意思,我是他的 結合人從來都不只是名稱問題 要黑至少帶腦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6 22:14:00
你先補充點知識再問比較好 真心誠意的建議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19-05-06 22:18:00
喔,講的結合那麼好,那異性同性一起改成結合啊
作者: snoopyyp2277 (雪)   2019-05-06 22:20:00
問題是 你法案內容根本連看都沒看吧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6 22:21:00
不只是名稱問題 還有權益問題民法 醫療法 勞基法 等法規都有配偶權利規定那你立專法 這些權利要給你所謂的結合人嗎如果不要 那還結什麼婚 浪費時間還是你眼中的結婚跟護家盟一樣只有性行為?如果你要給權利 那恭喜你 你還是為了同志修改了民法
作者: paja   2019-05-06 22:23:00
第一句就讓人想翻白眼 人家結婚到底關你屁事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19-05-06 22:25:00
你自己也不想用結合,那幹嘛強迫別人用結合
作者: snoopyyp2277 (雪)   2019-05-06 22:26:00
有多少人可以拆散這段婚姻 你跟我談法律保障?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06 22:27:00
你的婚姻要不要叫異性交尾?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6 22:29:00
你回答我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好你所謂的 結合 可以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嗎
作者: hornoutwww (野雞騎士)   2019-05-06 22:34:00
大法官早就在釋憲說了,同性異性性質不同的程度不足以做為區別的理由,你搞個關係名稱不同的法就是法律上的區別,就是不平等啊什麼叫名稱不同而已,原住民的「婚姻」難道可以可以用別的名詞代替嗎什麼年代還在搞黑白隔離的概念是要護家盟得寸進尺到多無恥的地步你們才會醒啊
作者: park98991 (猛鬍帕克)   2019-05-06 22:55:00
原來這樣不是歧視啊 我大開眼界
作者: ccgtdan (小尾巴)   2019-05-06 22:57:00
怕假結合?那麼多的假結婚怎麼沒人管?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6 23:00:00
說的好像異性戀不會有假結婚假離婚一樣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5-06 23:02:00
啊為什麼異性戀就不怕假結婚?而且這用別的現有法律解決就好了。立這個法是白癡喔。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6 23:05:00
台灣法律最權威的大法官 已經試著要對什麼叫 婚姻的本質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9-05-06 23:05:00
提名卸任大法官再任大法官 都有法界人士說違憲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9-05-06 23:06:00
難怪大法官也開始會臆測上意來做解釋 上下交相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6 23:07:00
就是婚姻了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9-05-06 23:07:00
做出符合上意的解釋 爭取之後再任 萎災釋憲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6 23:12:00
http://youtu.be/eXE_QPTv4os?t=1m46s 湯德宗大法官來講
作者: elec1141 (木村拓哉)   2019-05-07 06:08:00
白癡也能發文 這就是台灣民主自由價值的認證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7 06:09:00
醫師:請問這裡有XXX先生的家屬嗎某:不好意思,我是他的 結合人從來都不只是名稱問題 要黑至少帶腦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7 06:14:00
你先補充點知識再問比較好 真心誠意的建議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19-05-07 06:18:00
喔,講的結合那麼好,那異性同性一起改成結合啊
作者: snoopyyp2277 (雪)   2019-05-07 06:20:00
問題是 你法案內容根本連看都沒看吧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7 06:21:00
不只是名稱問題 還有權益問題民法 醫療法 勞基法 等法規都有配偶權利規定那你立專法 這些權利要給你所謂的結合人嗎如果不要 那還結什麼婚 浪費時間還是你眼中的結婚跟護家盟一樣只有性行為?如果你要給權利 那恭喜你 你還是為了同志修改了民法
作者: paja   2019-05-07 06:23:00
第一句就讓人想翻白眼 人家結婚到底關你屁事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19-05-07 06:25:00
你自己也不想用結合,那幹嘛強迫別人用結合
作者: snoopyyp2277 (雪)   2019-05-07 06:26:00
有多少人可以拆散這段婚姻 你跟我談法律保障?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07 06:27:00
你的婚姻要不要叫異性交尾?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7 06:29:00
你回答我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好你所謂的 結合 可以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嗎
作者: hornoutwww (野雞騎士)   2019-05-07 06:34:00
大法官早就在釋憲說了,同性異性性質不同的程度不足以做為區別的理由,你搞個關係名稱不同的法就是法律上的區別,就是不平等啊什麼叫名稱不同而已,原住民的「婚姻」難道可以可以用別的名詞代替嗎什麼年代還在搞黑白隔離的概念是要護家盟得寸進尺到多無恥的地步你們才會醒啊
作者: park98991 (猛鬍帕克)   2019-05-07 06:55:00
原來這樣不是歧視啊 我大開眼界
作者: ccgtdan (小尾巴)   2019-05-07 06:57:00
怕假結合?那麼多的假結婚怎麼沒人管?
作者: lunRUSSELL (炭烤和牛肋眼三分熟)   2019-05-07 07:00:00
說的好像異性戀不會有假結婚假離婚一樣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5-07 07:02:00
啊為什麼異性戀就不怕假結婚?而且這用別的現有法律解決就好了。立這個法是白癡喔。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7 07:05:00
台灣法律最權威的大法官 已經試著要對什麼叫 婚姻的本質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9-05-07 07:05:00
提名卸任大法官再任大法官 都有法界人士說違憲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9-05-07 07:06:00
難怪大法官也開始會臆測上意來做解釋 上下交相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7 07:07:00
就是婚姻了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9-05-07 07:07:00
做出符合上意的解釋 爭取之後再任 萎災釋憲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7 07:12:00
http://youtu.be/eXE_QPTv4os?t=1m46s 湯德宗大法官來講
作者: OdinSword (OdinSword)   2019-05-07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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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dy1wang (北鼻硬卡兒)   2019-05-07 09:28:00
自以為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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