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幾件事澄清
: 1. 扁扁沒有貪污,貪污的意思是黑國家的公款進私囊,貪污的標籤是抹黑
: 扁扁是「政治獻金收太多」超出申報額,只好藏在私人帳戶,這是當代的必然
: 因為台灣的政治獻金法、申報額是逼人犯法,列超少的金額,根本不堪選舉花用
: 國民黨有黨產還不用煩惱這件事,相當不公平
你意思是小英也學阿扁這樣幹? 不然為何只有阿扁有這樣的煩惱?
而且若不堪選舉花用,為何會有10幾億的餘額進私人帳戶?
2018地方大選可沒有三隻小豬,那DPP錢哪來的?
是又有幾十億被藏到海外了?
而且政治獻金平常時是不准收的
你要收要公開收,收到超收也沒罰則啊
私底下偷偷收不叫政治獻金,叫做收黑錢啦
: 2. 扁扁政治獻金收太多,觸犯條例,但是在審判期間遭到不公平的對待
: 這和1.是兩回事,包括超出比例原則的無限羈押,沒這種前例
: 政治獻金沒有辦法證明對價關係,還發明法律新說「實質影響力」,很沒有道理
: 加上入監後待遇不良,這些都是真的政治力介入司法報復,很沒品
入監後他就是一般人待遇,若給他特殊待遇才叫政治力介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