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幾件事澄清
: 1. 扁扁沒有貪污,貪污的意思是黑國家的公款進私囊,貪污的標籤是抹黑
: 扁扁是「政治獻金收太多」超出申報額,只好藏在私人帳戶,這是當代的必然
: 因為台灣的政治獻金法、申報額是逼人犯法,列超少的金額,根本不堪選舉花用
: 國民黨有黨產還不用煩惱這件事,相當不公平
: 2. 扁扁政治獻金收太多,觸犯條例,但是在審判期間遭到不公平的對待
: 這和1.是兩回事,包括超出比例原則的無限羈押,沒這種前例
: 政治獻金沒有辦法證明對價關係,還發明法律新說「實質影響力」,很沒有道理
: 加上入監後待遇不良,這些都是真的政治力介入司法報復,很沒品
沒想到連阿扁都可以洗白
真是太神拉
ptt裡的人的記憶體果然只到上個禮拜
來
我們來複習一下
國務機要費案
南港展覽館弊案
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
海外洗錢案
其他還有一堆政治獻金: 包含ptt很黑的辜大少、元大、台新、國泰、陳敏薰....等等等
讓我們來看看算當事人的馬永成怎麼說:
馬永成則直指阿扁的兩大敗筆,認為他因此在政治上無法翻身:「第一是讓錢匯到海外,
還轉來轉去,從政治上看這件事的嚴重性超越拿政治獻金、甚至龍潭案(收賄);第二是最
嚴重的,很難理解他知道之後,有機會處理卻未處理,我想首先是他無法說服太太把錢弄
回來,其次他太過自信,認為自己可以脫身。」(文未完,全文請見財訊雙週刊3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