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講句公道話, 你覺得一個準備開個拉麵店,請個工讀生來端麵顧外場, 這種第一次創業的, 會了解全部勞基法?能守法誰會想違法? 第一次創業的人 90% 第一年會倒閉撐過第一年的人 , 90%又會在五年內倒閉, 所以90%的人連第一年都撐不過, 你要他去了解勞基法? 幹 店都快倒了到底哪個重要? 而且勞基法一堆亂七八糟的規定 大公司都不一定能全部都遵守,例如 病假給半薪 資遣給10天尋職假光這兩點,台灣的公司我猜10間有9間沒遵守 , 你今天訂勞基法, 結果台灣一大堆公司未遵守, 怪公司嗎? 就跟柯P說交通違規一樣, 定點被開大量罰單, 要檢討"為什麼違規"而不是去怪用路人為什麼不遵守規定!!! 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