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之後變這樣:
當選後為了拓展外交,如果鄰近國家同意,我願意每個禮拜五六日三天輪流到東京、大阪、
首爾、釜山、北京、上海、曼谷及新加坡等地上班,一個月換一個都市。
辦公室不是問題,當地代表處或辦事處都可以,找地方很容易的,主要讓當地人民及我們僑
胞知道,我跟他們在一起,情感交流,一起吃壽司、辣炒年糕,喝喝清酒、燒酒,慢慢人民
觀念轉換過來就沒問題了!
這些地方都是搭飛機四個小時左右,東亞就這麼大,而且我禮拜一二三四仍會回到高雄上班
,大家不用擔心我離開高雄。
(其他國家不同意,是他們觀念沒有轉換過來,不是我的問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