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fabbh (David)
2019-05-15 11:47:35其實,臺灣在1990年代初期,民主化剛開始的時候,曾經有兩波「無黨籍團結運動」,試圖糾結無黨籍人士,形成藍綠之外的第三勢力,第一波由國大代表蘇裕夫領頭、第二波則以立委葉憲修為盟主,但選舉結果都不理想,最後都無疾而終。
之後的無黨籍人士合作,就是在立法院、國民大會、地方議會內組政團,畢竟有政團,就有政團辦公室,能拿政團補助費,最重要的是能參加黨(政)團協商,畢竟不能參加協商的陽春無黨籍議員,真的很沒影響力。
但是無黨籍議員要能組政團,需要達到一定的法定人數,雖然須看立法院與各地方議會的內規,才能算出確實的法定門檻,但一般是要有議員名額的五分之一。然而,政黨,不管大黨、小黨,組黨團的門檻就是「三個人」,那若有某一議會,有三名無黨籍議員,但不到政團法定門檻時,又想享有上面說的那些待遇,該如處理呢?答案就是弄個黨吧,所以2005年,一票無黨籍立委搞出了「無黨團結聯盟」這奇怪玩意來,之後,各地方議會的無黨籍議員,也來靠行,不過也有地方是不用靠行就能組政團,自然就不會來靠行,像之前有一屆雲林縣議會,無黨籍政團居然能有兩個,
總之這票掛著「無黨團結聯盟」的立委、議員,除了黨團事務,也不會把黨徽拿出來用,連選舉時,也是如此,畢竟本來就是一群沒有黨的議員所虛擬出來的黨。
至於無黨籍立委、議員的素質,就是參差不齊,有些是藍綠兩大黨都不敢收的問題人物,有些風評不錯,只是不想被黨紀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