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志婚姻法通過了
我有一些同志的朋友 我替他們感到高興
雖然我知道社會上 我的周遭 還有很多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
尤其是中老年紀的朋友 親戚 或者家人
但我想說的是 民主精神 除了那句大家都知道的少數服從多數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 才更是民主的真諦 那叫"多數尊重少數"
我甚至覺得這一點比少數服從多數還要重要
因為當你懂得尊重 那就是真正的民主了
當人人 包括執政者 都懂得尊重跟包容 那這社會就會自然而然是民主社會
懂得尊重 你就會知道要包容各種聲音 懂得尊重 你就不會去干涉別人
社會就有真正的自由
懂得尊重 那麼當有了真正的自由之後 就不會有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發生
沒錯 當初反同團體提出的10 11 12案公投的目的 其實就是要阻止婚姻的定義被改變
今天這個同志"婚姻"法 他們當然不能接受
因為雖然他們接受另立專法 但他們只能接受 同志伴侶法 或者同志配偶法
總之 在他們心裡 婚姻這兩個字 不能被改變
這不是他們的錯 是因為他們的觀念就依舊是如此
同樣的 我上面提到尊重 因此我們也不該去批評他們是老古板 該被社會淘汰
畢竟 人人平等 大家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雖然我反DPP 但今天這項法律通過 其實並沒有違反公投的結果
因為公投第12案
題目是「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
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注意這裡面 寫得是"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來保障
就是只要求 不能以民法婚姻的方式來保障同志伴侶
所以 今天這項法律 是用專法婚姻的方式來保障 並沒有違反公投的結果
當然 反同的人會覺得這是在玩文字遊戲
但即便是如此 你也阻擋不了
(你可能會問 執政黨跟民意代表 怎麼可以違反民意跟社會氛圍?
這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若社會真的認為他們違反了 那下次選舉時 自然會有分曉)
你可能會罵當初寫公投題目的人怎麼那麼蠢 亂寫 讓人有漏洞可以鑽
但你要知道 如果當初是寫
"你是否同意以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這樣的公投是明顯違憲的 因為大法官才剛釋憲
說不能剝奪同志們的婚姻自由
若中選會讓這樣的公投通過 那中選會就是違憲了
你可能還會說 公投是人民的意志 當然是絕對的優先參考
其實不然
因為很多專業的議題或是攸關人權的問題 不該交由多數人民去決定
因為那很有可能發生多數暴力 發生多數霸凌少數
更何況 民粹很容易被有心人士操作跟利用
憲法是唯一可以守住的最後關卡
所以公投絕不可能大於憲法 除非那是修憲等級的公投
但修憲等級的公投要通過是非常嚴苛的
真的要修憲
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
社會討論->相互理解->接受->共識
然後才投票 這種種的過程並非那麼容易
這也是為了避免社會因為被操作的民粹而有一時的錯誤認知 導致鑄成大錯
今天這結果 其實也非同志們的全面勝利 他們最想要的是民法婚姻
想要的是跟其他每個人都一樣 而不要是專法 讓他們好像變成異類
但社會目前還無法接受 這需要時間才能轉變
不過 今天這結果 對同志們來說
至少是部份的勝利了 爭取到了一些法律上的認可
至於反同的團體 有輸嗎? 當然也沒有
我想跟反同的人說
好了啦 其實你們已經守住了很大一部分的堅持 "民法不得修改" 這是很重要的勝利了
當初1124的投票 也證明了社會目前確實是還不能接受
多數人的聲音還是比較保守
留一條路給那些不同聲音的人走
其實沒有這麼難
雙方都各自退一步 各自拿到一些想要爭取的
互相尊重 互相包容
然後讓時間繼續走 讓社會自然的演變
贏者全拿 本就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學會尊重跟包容少數人的聲音 這個社會才會更好
#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其實更進步的民主社會是-多數能理解跟包容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