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5/24民法與今天通過專法之差別?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17 23:16:53
※ 引述《QQ66 (vivi)》之銘言:
: 我是真心疑問但得不到答案,麻煩有人可以解答~
: 看一些朋友說就算今天專法不通過,5/24民法也會通過同性婚姻。
: 1.為什麼5/24民法可以通過,公投不是七百萬反對票
: 2.既然5/24民法會自動通關同性婚姻,那為什麼今天又要投票立專法?是選票考量還是真
: 的有什麼因素?
: 真的滿頭問號,無關挺不挺同,到底是為什麼啊?
原PO的地一個問題很多人在推文回答了
我回這篇
只想討論原PO的第二個問題
為什麼今天又要投票立專法???
今天立的專法跟下禮拜民法自動通關有何不同???
當然表面上最明顯的理由就是為了配合公投結果啦
不過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看
如果讓下個禮拜民法直接通關 會發生什麼事???
1. 直接違背公投結果
2.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國
3. 原因是大法官748號釋字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4. 釋字聲請人會被拿出來讚美 蔡英文挺同卻不作為
5. 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在大法官要求的兩年時限立法怠惰
結果就是
公投反同那群也不爽 因為公投被忽視
臺灣變成同婚國 蔡英文一點功勞也沒有
大法官早就料到立法院會鬼混兩年 果然被料中
民進黨真是廢物到不行欸
生雞蛋沒 放雞屎有
今天趕在5月24號之前讓立法院拚過專法
1. 符合公投結果
2.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國
3. 原因是民進黨強勢表決通過
4. 感恩蔡英文 讚美蔡英文
5. 立法院最後關頭交出作業 立法怠惰這點不會被鞭
所以變成
反同公投那群仍然不爽 但至少能嗆他文盲
臺灣變成同婚國 都是蔡英文的功勞
大法官解釋被遺忘 民進黨好棒棒
從全部人都不爽
變成只有大部分人不爽
至少覺青很開心
甲甲很開心
那些本來靠亡國感都無法感化投蔡的
這下子應該會投得下去了
基本盤 穩了

大概是這樣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19-05-17 23:17:00
最主要是公投的結果嗎 直接民意對幹 猛猛der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9-05-17 23:18:00
你從平行世界來的?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20:00
唯一的法律效果就是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呃我說然後呢?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9-05-17 23:21:00
釋字聲請人會被拿出來讚美 大家真的不能忘記柯P的功勞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21:00
公投結果就是立專法阿,但也可以不理公投就是了,因為憲法才是最高準則
作者: francy430 (爬坡刷卡王)   2019-05-17 23:21:00
差別 在哪?民法 專法?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22:00
民法就是一般婚姻怎麼做,同婚就怎麼做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9-05-17 23:23:00
違憲立院不處理好 ,就立法怠惰開惡例啊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23:00
立法怠惰又不是第一次了dpp也怕用民法吼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17 23:24:00
立法怠惰的惡例已經很多了 這不是第一次喔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25:00
真的拖到民法成立,dpp會崩盤的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25:00
哦,結婚登記以外要適用民法恐怕沒有那麼簡單。大法官也是會踢皮球的XD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17 23:26:00
我這邊的觀點跟ct一樣 你拖到下個禮拜 連基本盤都不見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9-05-17 23:26:00
似乎釋憲日出日落條款,立院法案一定要修好,印象上次處理的是因為釋憲日落,趕著修刑事閱卷部分的法律
作者: whynotjolin (whynotjolin)   2019-05-17 23:27:00
所以大法官決定一切?以前大法官不受理又算什麼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5-17 23:27:00
不爽去修憲啊
作者: moonsilver (奈)   2019-05-17 23:27:00
所以是不是可以去問挺同英粉說:可是沒過下週民法直接生效好像比專法好?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28:00
立法怠惰最好的例子就是今天江啟臣自爆的司法院審判機關化。民國九十年做出釋字530,某黨長期過半只會一直拖,一直到DPP過半才生出憲法訴訟法。若單論效率,怪DPP恐怕有失公允。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9-05-17 23:29:00
就同婚權益而言 民法較好完整無誤 但真的容易被攻擊 除了保守立場 立法怠惰也能嘴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17 23:29:00
憲法訴訟法拖超久 當然不能怪dpp 但同婚這個兩年都dpp過半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29:00
如果是站在同婚人權角度,民法一定比專法好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17 23:30:00
因為時代變化,希望同志們理解大法官這事背負的東西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17 23:30:00
每次時力要提 就被程序排到後面 好幾次 當然能嘴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31:00
但事實上很多人算是被動接受同婚,但也不是很甘願,所以就專法各退一步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31:00
民法親屬編一百多條,大法官除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以外只說「屬立法形成之範圍」,看得懂意思吧XD這麼晚才通過,站在DPP的立場是一定要打屁股的。但是DPP確實也沒辦法說法同志接受專法,是1124後風向才又轉的。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17 23:33:00
大法官已經無法撈過界更多,這樣抬著立法院上架已經看得出很不信任立法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34:00
我怎麼看DPP拖了不起是笨,稱不上算計。1124的局可以不用那麼糟糕的。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9-05-17 23:35:00
就算法立了 不接受同婚還是不接受 ,價值選擇不可能滿足整體,就像看待老少配一樣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17 23:35:00
我也不認為拖有什麼算計 應該是單純處理不了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35:00
不至於。大法官也是有撈過界的例子,直接指導應該要怎麼做。屬立法形成之範圍一來尊重立法權,二來……燙手山芋你也要接XD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41:00
dpp也是有大咖的教會支持者嘛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43:00
另外大法官的立場本來就是會改變的,美國如此,我國也如此,社會本來就會變遷。
作者: onlygoog (angle)   2019-05-17 23:43:00
大法官早就成為東廠了,還有笨蛋相信大法官啊?
作者: ct412133   2019-05-17 23:44:00
東廠是監察院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17 23:47:00
你不相信就不相信啊,你很重要?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17 23:48:00
哇連司法院是東廠都說得出口,不簡單XD司法獨立確實要再加油啦,但是這樣噴,狂XDD
作者: GaryWu29a (Gary)   2019-05-18 00:23:00
感謝DPP 讚
作者: carpout (No Pout)   2019-05-18 00:26:00
我也覺得是選票考量XD真有心要做立委早該做了
作者: GaryWu29a (Gary)   2019-05-18 00:32:00
看到很多人說要投票給蔡英文表示回報 真是嘔嘔嘔
作者: outlookterry (失)   2019-05-18 00:57:00
去年選完挺同的還在罵民進黨打算推專法是歧視,現在卻變成民進黨專法好棒,我是不太懂這個邏輯。
作者: wangsanmin (...)   2019-05-18 01:06:00
看FB英粉在那邊吹捧一波就是噁噁噁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19-05-18 02:52:00
論述正確,但要不要投下那一票仍是價值觀的表達,否則民進黨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跑票
作者: bloodyiris (鬼)   2019-05-18 08:03:00
做正確的事得票 做錯的事掉票 end
作者: jump9128 (羅胖胖)   2019-05-18 09:24:00
推專法就是尊重公投的結果,就是退讓了結果恐同跟萌萌還在苦苦相逼哪來的包容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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