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了290萬的進步價值,霸凌765萬的民意?!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5-18 09:25:04
一開始大法官就釋憲了,所以同婚一定得過。
除非你改憲法......
所以剩下的就是改民法或立專法的問題了。
本來立專法是爭議最低的......
結果同志團體腦充血地想要改民法。
下場就是激起大反彈,還搞到公投,結果沒過。
但這個沒過只是不同意改民法而已......
你還是得立專法呀!憲法就擺在那。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9-05-18 09:26:00
再看小抄啊 笑死
作者: markyu64 (mark)   2019-05-18 09:28:00
釋憲已定下反同挺不要在演了!讓這些人面對5/24的大戰勝!
作者: sim2347 (快樂最重要)   2019-05-18 09:28:00
大法官說要改就要改?你知道大法官宣告違憲的事有多少嗎?通常政府覺得無理或不重要的,就是不處理。政府不管,你大法官說適用民法有屁用,沒行政機關也不會執行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9-05-18 09:29:00
樓上怎麼崩到現在啊
作者: sim2347 (快樂最重要)   2019-05-18 09:29:00
現在就是大法官在配合政府做解釋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9-05-18 09:30:00
你有想好你孩子如果是同要怎麼面對他了嗎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9-05-18 09:31:00
好啦大法官都是DPP家的聲請釋憲也是DPP聲請的爽了沒 崩崩崩崩崩就別人能結婚而已也能崩成好像你全家都被肛一樣
作者: toheart0101 (toheart)   2019-05-18 09:33:00
就別人能結婚而已也能崩成好像你全家都被肛一樣+1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9-05-18 09:34:00
中華民國要亡國了 塊陶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5-18 09:36:00
樓上所謂「大法官宣告違憲,政府覺得無理或不重要的,就是不處理」指的是哪些宣告違憲案是這樣?每個釋憲案都有條號,講一個就好。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9-05-18 09:40:00
大法官就是太上皇,連美國都是如此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5-18 09:41:00
憲法是什麼位階 釋憲能無視? 誰那麼大能凌駕於憲法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5-18 09:42:00
「政府不管,大法官說適用民法有屁用」你不知道你的權利被行政機關違法侵害的時候怎麼救濟?
作者: r13974682 (UU)   2019-05-18 09:45:00
婚姻兩字不準同性戀用的意思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18 09:46:00
那人原本還說90%都不處理,看來越崩加越多
作者: sanhoo (甲級貧戶)   2019-05-18 09:46:00
某幾個id真的崩不停耶,專法就是公投結果,看不懂的是文盲嗎?還是又要崩專法不該寫準用民法?那把民法通篇照抄的話就肯閉嘴嗎?要公投用專法是反同團體,現在無視公投結果的也是反同的,笑死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5-18 09:50:00
能夠講大法官宣告違憲可以不處理,總是知道幾個案例吧,也不用多,講一個就好。
作者: covenant (藍悠)   2019-05-18 10:00:00
我是搞不懂爭取應有權利叫做啥腦充血啦 黑人問號
作者: joe2 (狗翰)   2019-05-18 10:06:00
反同的都蠻邪惡的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19-05-18 10:07:00
某sim大概以為同婚過了自己就會變甲甲吧
作者: lnceric008 (零零八)   2019-05-18 10:15:00
反正明年又要投票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9-05-18 10:19:00
其實還真的有沒修的釋字案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5-18 10:21:00
以為大家都支持他們 所以放棄漸進而整個冒進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9-05-18 10:21:00
釋字653,681,691,720,法律還是沒修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9-05-18 10:25:00
反正明年又要投票了+1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5-18 10:25:00
冒進搞出來的讓一堆本來中立立場的都轉成反對的
作者: cama (Truth)   2019-05-18 11:01:00
你一開始只要專法最後公約數就是閹割條文 不可能像現在這樣
作者: nask (どうぞよろしく)   2019-05-18 11:11:00
錯了 大法官解釋是可以同性“結合”,但政府硬是要用成結婚,如果沒公投就算了,你讓它去投,投了又不遵守或鑽漏洞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9-05-18 11:23:00
就跟之前同志團體一樣啊,都喜歡軟土深掘蠢獨那群也是,完全執政就開始囂張,搞到國民黨的92共識差點復活,還好中國更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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