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0:47:48反同的相法差不多被上篇說完了。
反同根本不是要立婚姻專法,反正所有跟婚姻
兩個字有關的都不能碰,婚姻只能限定在一男一
女,不是這樣就不能在法律有婚姻權利義務關係。
然後挺同不斷刺激“婚姻”、“婚姻”,啊幹,我坐
著輪椅去投票,就是反對不是一男一女的婚姻,
結果你跟我說“婚姻”專法、同志可以“結婚。 當
我們老人是智障嗎? (以下一千萬個幹)
然後又提大法官釋憲,這更火了。這群法官根本
就不知道繳稅金養他們幹嘛的。 竟然說一男一女
可以結合……
他們根本不是不懂釋憲,而是根本覺得大法官人
選是有問題的好嗎?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9-05-19 01:00:00所以他們怪馬英九?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9-05-19 01:26:00不是所有反同都這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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