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質詢
至少三位以上的議員都砲轟公宅
一方面是數字跳票
一方面是包租代管大失敗
房東自己租爽爽幹麻給你政府管
說明會也沒人去
宣導不積極
呱吉第一次的總質詢也問公宅的價錢太高
昨天也爆出多領一個月年終然後要住公宅的人搬出去
公宅蓋太高級
價錢過高 反而沒幫助到最弱勢的族群
所以北市的公宅政策是大失敗嗎?
作者:
a2005414 (PTT金城武)
2019-05-20 14:28:00所以你覺得是柯的錯?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9-05-20 14:29:00一開始的策略就不是放在超低收入吧
作者:
lienjj (阿駿)
2019-05-20 14:29:00失敗就不會那麼多人抽也抽不到了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9-05-20 14:30:00不是大失敗 是大唬爛 XD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9-05-20 14:30:00當初的宣傳目標是在蛋黃區蓋公宅
作者:
lienjj (阿駿)
2019-05-20 14:30:00我一些朋友有抽 沒有一個抽到 給你參考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9-05-20 14:31:00柯粉一律回應 柯文哲擋了藍綠的財路 狗報 以模糊焦點
作者:
lienjj (阿駿)
2019-05-20 14:31:00要嘴等到供過於求再嘴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9-05-20 14:32:00現在議員說的都是檯面話
作者: lowc 2019-05-20 14:33:00
價格我記得很實惠阿 同樣價格你根本在台北市找不到更好的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9-05-20 14:33:00那種幾十年老屋在蛋黃區怎麼開高租金
作者:
s555666 (螺蟲)
2019-05-20 14:34:00一般人很難抽到
作者:
TheMvpNash (4Minute-Queen has come)
2019-05-20 14:35:00笑死人,弱勢族群跑去住台北市公宅?蔡英文20萬戶在哪?弱勢族群不去住外縣市更便宜的公宅住台北的?喔,原來外縣市還沒蓋出來呀
作者:
raygod (...)
2019-05-20 14:35:00就台北居住問題很難解決,靠少少的公宅根本杯水車薪
作者:
roy53 (R)
2019-05-20 14:36:00柯做得最好,要珍惜。
作者:
tannoy (HiYou)
2019-05-20 14:36:00柯:大成功,大政績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9-05-20 14:36:00住台北就是爽啊 反正要嘴不怕沒理由
作者:
TheMvpNash (4Minute-Queen has come)
2019-05-20 14:37:00DPP議員有臉嘴北市公宅,我TM D要是柯文哲就嘴回去沒幫助到弱勢是因為你家小英公宅政策大失敗啦
作者: outlookterry (失) 2019-05-20 14:39:00
公宅就是不管怎樣都會人罵 吃力不討好太便宜被週邊居民抗議 稍微接近市價被罵不照顧弱勢
作者:
TheMvpNash (4Minute-Queen has come)
2019-05-20 14:41:00小英收割的時候我看收割得滿開心的嗎,怎麼?要拿公宅打小英臉嗎
呱吉嘴租金太高已經被吐槽過他資料沒查好了然後你的文讓我看起來民代想要幫房東喬事的樣子
蓋陽春型的就變現在漏水危樓的平宅整宅 豪華型的議員又嫌太貴 他們也只是罵罵 哪會有甚麼更好的方法
作者: outlookterry (失) 2019-05-20 14:43:00
是阿,所以之前對於弱勢是採取補貼的方式來租公宅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19-05-20 14:56:00所以柯也沒處理好啊XD不能批評哦 其他縣市房價是有台北那麽高?怎麼沒人說台東蓋公宅 笑惹馬上找別縣市來坦
作者: wendyayu (小丸) 2019-05-20 15:21:00
政策再修正就好
作者:
ila9970 (ILa)
2019-05-20 15:26:00以為很公道,殊不知沒賺頭,誰要跟政府合作==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19-05-20 15:30:00單人年收150本來就租不到 因為有限制平均每人月收入記得好像是55k-60k之間其實我當年就寫信建議過兩次了 不過市府完全打官腔今天公宅是鼓勵年輕人在北市住的安心 那應該就給定一個期間 這期間就算所得成長到超過限制也不該強制遷出
作者: CjackC (頡哥) 2019-05-20 15:45:00
擋公宅的又是哪黨的垃圾
作者:
areyouok (CosmoForest)
2019-05-20 16:12:00年收限制是145萬捏,合約自己不看抱怨個屁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19-05-20 16:18:00我跟你講 這規定只要一修法就改了 以前是三年一期期滿審核仍符資格再住一期 但現在看新聞變成每年審?這根本擾民本來就應該訂一個固定的期限 例如五年或六年 只要表現良好沒有違規 就算所得成長到超過規定 也能住滿這期間
作者: five07 2019-05-20 17:51:00
有人反問其他縣市公宅哪個做比較好的,邏輯也是怪,其他縣市有哪個是像雙北這樣真的急需公宅的??
作者:
wci (用智慧照顧自己)
2019-05-20 17:56:00為什麼要固定期限,本來公宅就是設定在幫助經濟弱勢民眾有房子可住,所得超過本來就不應該繼續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