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問一下
剛剛版上討論了很多有關林的問題 其實重點在"環評"巴
從一開始環評認為本基地最大容納人數59833
到現在遠雄送的70000人(室內)+戶外
帳面上好像遠雄用更嚴(較多人?)的標準審查逃生避難
但真正的重點應該是最大容許人數 這件事一但扯到就必須重送環評
(2011的舊聞 https://e-info.org.tw/node/67221
提到當初對最大容許人數是很有爭議的)
正常的程序:1.環評 2.都審 3.建照
以邏輯上 正常程序來說 (我猜林應該是堅持這點)
a.逃生用就70000人加戶外人數送審 是遠雄增大商業量體本應要提送的檢討
b.而增大容許人數後的環境影響評估是要重新檢送(因為增加人數是全面性的衝擊)
c.等環評重審過後 方可重審都審 建照報備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