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父親曾告誡馬
將來要當大位者 要對感情忠誠
不知下面的新聞是不是真的
要選總統的人
品德也要禁的起全國人民檢驗喔
希望可以釐清
不然以後要怎麼教小孩呢?
郭台銘曾與表妹搞婚外情 遭拍性愛影帶
http://www.crntt.tw/crn-webapp/doc/docDetailCreate.jsp?coluid=7&kindid=0&docid=100352625&mdate=0421093407
中評社香港4月21日電/台灣首富郭台銘控告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勒索三千二百萬元
案,昨天出現驚人發展!案發後臧家宜聲稱郭台銘曾有婚外情,但一直未獲證實,但台北
地方法院昨天首度開庭時,男子徐靖崴現身法庭外,徐拿出一份高等法院一九九五年的判
決書,聲稱郭台銘不僅在一九八八年間,和自己的表妹陳崇美外遇、同居,甚至還被陳女
偷拍裸照和性愛影帶。
驚人發展
據壹蘋果網絡今日報道,徐靖崴(原名徐文金)昨晚接受該報訪問時表示,自己因為
介入此事,和陳崇美於一九九五年間,被高等法院依強制罪,分別被判刑三月、四月。他
更強調:“郭台銘十五年前確曾被拍下一捲性愛錄影帶,還有六張裸照,這些東西已被法
院沒收。”
徐靖崴說,此時站出來揭穿郭台銘的真面目,是因為這段時間媒體不斷塑造郭台銘大
善人、好男人的形象,“我實在看不下去他一直在演戲,他明明是個霸道的人,我為林淑
如(郭台銘的亡妻)感到不值”。
鴻海不願評論婚外情
針對徐靖崴和臧家宜的指控,鴻海發言人丁祈安表示說:“臧小姐要對他自己的言行
負責任,有任何惡意侵害到鴻海公司和鴻海領導人名譽的言行,我們都會依法追究到底、
絕不寬貸。”丁祈安表示,有關郭台銘婚外情事件,不予評論,但強調:“至於利用媒體
放話、甚至涉及攻擊個人私德等行為,也要回歸法理基準。”
徐靖崴表示,當時三十八歲的郭台銘是於一九八八年間,結識在太平洋證券公司擔任
襄理的陳崇美(當時二十五歲),陳女在承銷部專門輔導公司股票上市,郭台銘的公司(
編按:鴻海塑料公司)正要申請上市,當時郭妻林淑如遠居美國,陳女誤以為他單身,和
郭台銘在郭位於台北市徐州路住處同居達五年,也協助鴻海上市。兩人密切交往期間,陳
崇美都稱郭台銘為“銘哥”。
在首富住家裝竊聽器
徐靖崴說,兩人交往三年多後,郭妻林淑如就返回台灣,郭台銘因而有意疏遠陳女,
陳女於是找徵信社,在郭位於徐州路的住家裝設竊聽器竊聽電話,並在自己的臥室裝錄影
機,並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間,邀郭台銘到台北市青年路住處做愛時,拍下郭台銘的裸照
和性愛錄影帶。至於目的,應是分手後作為報復。
徐表示,因郭本來答應等鴻海上市後,願給陳女公司百分之五的股票,但兩人分手後
,郭卻只願給五百張股票,後來甚至以一張股票十元的代價換算,導致縮水剩五百萬元,
陳崇美不甘被騙,找上開設一九鼎徵信的他,要求徐協調兩人和解、復合事宜。
郭台銘後來匯了三百萬元,並在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聲稱要復合,將陳女約到台北
市敦化南路的御書園餐廳,郭台銘卻帶著一百萬元現金及警察抵達現場,指控陳女恐嚇取
財,陳女因而遭收押禁見十九天。
郭指女方勒索二千萬
徐靖崴說,警方當天就帶陳女返回台北市青年路住處,搜出一卷郭、陳兩人的性愛錄
影帶,及兩張郭台銘在床上的裸照,後來郭台銘還拿出四張陳女所寄自己的裸照。郭台銘
則向警方聲稱,陳崇美、徐靖崴寄發自己的裸照及性愛錄影帶,以勒索二千萬元。高等法
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陳、徐兩人各四月、三月徒刑確定。
徐靖崴還說:“郭台銘的太太林淑如曾找上我,兩人通過幾次電話,林淑如把很多委
屈都告訴我。”
儘管事情已發生多年,但談到郭台銘,徐靖崴仍十分不滿。徐靖崴說:“最令我難過
的是,當初已故戴笠將軍的左右手呂習經老先生,只因好心出面協調此事,最後卻上吊自
殺。”
郭台銘、陳崇美糾紛事件簿
1988
˙郭台銘因鴻海打算上市,結識證券公司襄理陳崇美,兩人進而開始在郭台銘位於台北市
徐州路的住處同居。
1992/8
˙陳崇美發現郭台銘有意分手,找人在自己家中裝設隱密型錄影器材。
1992/11
˙陳崇美邀約郭台銘到家裡燕好,並趁機錄下郭的裸體,以及兩人做愛過程。
1992/12/14
˙郭台銘同意給陳崇美500萬元,並先行匯款300萬元到陳的戶頭。
1993/03/22
˙陳崇美找開徵信社的徐靖崴,協助討回剩下的200萬元。
1993/10/14
˙郭台銘報警聲稱被恐嚇取財,陳崇美被捕遭收押。
1995/10/03
˙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崇美和徐靖崴兩人因強制罪遭判刑定讞。
(資料來源:徐靖崴、高等法院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