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 應該有戰犯條款 =====

作者: abc1204 ( )   2019-05-28 21:19:05
鍵盤魯蛇講一下
民主與專制最大差別就是 換黨執政不是抄家滅國
但這也是最大缺點
像是舊時代的敗類毒瘤 沒幾年就是出來活跳跳
我覺得應該立戰犯條款 敗選直接關入大牢
被人民淘汰政客的就如同 敗戰國戰犯 抄家滅族
這樣政治才會清明 進步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9-05-28 21:20:00
應該設定敗選後十年內不得再參選總是要反省 才會有進步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28 21:24:00
不對,應該嚴格審查賣國搞分裂的政黨,當年228沒殺乾淨
作者: bradyhau106 (師弟)   2019-05-28 21:24:00
我覺得選民才應該有戰犯條款 每次選出爛總統
作者: tws70706 (tws70706)   2019-05-28 21:24:00
不如這樣 敗戰就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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