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p4u4ap6 (淚橋)》之銘言:
: 幹我今天邊聽她質詢一段邊笑
: 星期五下午公文才呈到市長室 為何公文要壓到星期一才決?
: 幹 我看到這段我真的...= =
: 坦白說 首長能在一個工作天內把文蓋給承辦人
: 都是算蠻快的了
: 真的不知道這位議員到底在公三小 一點水準都沒有
其實阿,要滅火何須如此呢??
柯seafood以前開示過,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若認為被竊聽,報警逼簡供出深喉嚨(如果他沒竊聽)
然後如果有斷章取義,以柯自豪的效率,
質詢完叫幕僚直接出各90min的逐字稿不就好了??
何必這樣氣pupu,不然seafood又得吃降血壓藥了
這樣憂國憂民認真做事那天高血壓出事豈非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