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9-06-01 08:12:58※ 引述《demitri (forever)》之銘言:
: =
: 我補充一下 這件事為何沒違法證據 可以看八卦#1SyFzmkB
: 法律神人直接拿過去判決出來解釋
我跟你講啦
還是繼續痛批柯文哲舔中比較實在
護不起來的硬要護只是難看而已
這個案子真正錄音傳給議員的人到法庭上未必有罪
甚至有可能不起訴~
但不代表竊聽的質疑不合理
這個邏輯層次你懂嗎?
: =
: 我就事論事
: 簡目前看來是"沒證據"做錯什麼事
: 因為錄音更有可能是合法錄下來的
: 只要是與會人士錄的就行
: 只是拿錄音含沙射影引人反感而已
: 請看看原因是啥
: 1. “竊聽”是很嚴重的指控 成立大約是下列幾項
: 有找到竊聽/偷錄儀器
: 非與會相關人員偷錄
: 目前根本沒有證據顯示 錄音取得來自竊聽
: 更沒證據顯示 萬一是竊聽 是簡偷錄的
簡議員一開始就自認了
他可說是民眾提供的
請問民眾有權參加內部會議嗎?
也不用凹與會的也是民眾啦~民眾是相對於官員的稱呼~
說柯後面站的人錄,也是被嗆竊聽才改口
案重初供有沒有聽過啊
其次再來這個錄音到底是誰錄的,而且再加以剪接,而且再提供給議員
1.如果不是民眾
2.與會者中的誰最有可能
3.如果你要繼續在台北市府上班顯然不會做這種蠢事(錄有可能~提供要幹嘛)
除非你要上的是臥底的班
4.離職的林洲民說:他不是錄音檔的提供者,也沒有聽全部
5.那有可能林是錄的人~但不是直接提供者嗎?我想柯文哲也不會優先這樣懷疑
畢竟同事一場
各位覺得他有沒有合理懷疑竊聽呢?
那最後真的是後面站的官員做的事呢?
我們就表示心痛跟惋惜啊
: 2. 與會人士偷錄自保常常是合法的
: 只要沒有啥妨礙秘密條款不能洩漏
: 或是與會人士覺得這有妨礙到他的利益
: 那公布更是沒有問題
: (請看看林益世事件)
舉014更是好笑
法院幾個判決認為對話一方錄音合法
是基於訴訟保全證據、具有公益正當性的立場
最常見的是勞基法案子錄跟僱主的對話
請問議座在議場偵查犯罪嗎?
那如果是為了公益性跟正當性來公審呢?
因為一刀斃命
法律評價就不重要了
但沒有一刀斃命那就精采了
: 3. 只要錄音不是簡錄的 而是別人提供
: 那本身合不合法 就跟簡無關
: 那有犯罪的頂多是那個外人
: 不會是簡 除非你有證據指控簡本人教唆人竊聽
一直討論犯不犯罪對於法治教育有用,但對民進黨是沒有用的
因為法律是最低的標準
對於自栩民主進步黨怎麼可以只用最低標準要求呢?
: 簡單來說 這次柯沒證據就先抹人家竊聽 成功的帶了風向
: 可喜可賀
要不是簡這麼蠢怎麼會被反帶風向呢
而且這個質疑在不是討厭柯文哲的人心中又不是無的放矢呢?
像014這樣的錄音一刀斃命才行啊
可悲可嘆,放之前問問梁文傑好嗎?
請不要拿促轉會當例子
可能錄音洩密的人是有被移送的
最後不起訴處分是因為撤回告訴
真的完全合法嗎?
我也只敢說熱烈討論成員中錄的比較難構成妨礙秘密
最後八卦那位法律人的分析基本上很持平啦
也不要說人家帶風向了
我律師高考前50名
大家要尊重專業
: ※ 引述《pp520 (異理啊議!!!)》之銘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yRhWEWCVE
: : 市府閉門會議錄音檔外流 柯文哲搥桌摔筆怒批市府遭竊聽【一刀未剪看新聞】
: : 觀看次數:618,048次 (Youtube 發燒影片很怪,這瀏覽量至少前五名才是吧)
: : 底下留言一票幹譙 新潮流,簡議員,簡直是小英的超級豬隊友
: : 古有 : 偷雞不著蝕把米
: : 今有 : 打柯不成傷自己
: : DPP 很可能驚覺 柯文哲 民調真的上來了,整個 DPP 又恢復成過往打柯模式
: : 原本被韓流邊緣化的柯文哲,現在又重回話題人物
: : 另外 吳董 vs. 韓導 的爆料大對決
: :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很可能默默在旁邊練兵的 柯文哲 又是最大受益人
藍綠都不想讓柯讓蛋有好結果!那就爛下去丫!等萬安蓋囉!
作者: Lawlight (羅萊特) 2019-06-01 08:15:00
台灣價值不夠不是法律人
你他媽的藍綠都不想解決而只想政爭鬥爭!幹你媽的藍綠卡
作者:
Wand (這是暱稱)
2019-06-01 08:18:00所以藍綠共識就是巨蛋是讓萬安收尾的政績。
作者:
makiasa (maki)
2019-06-01 08:21:00推
作者: afgfg 2019-06-01 08:34:00
推
作者:
mekiael (台灣加油)
2019-06-01 08:36:00柯黑只會當你放屁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9-06-01 08:38:00現在一直再帶風向說不是竊聽,所以柯錯了.所以這個錄音外流是合法的. 冠C哥看到這個會悲從中來...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9-06-01 08:42:00還是別轉了
作者: Queenie7 2019-06-01 08:46:00
尊重專業。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9-06-01 08:49:00你去看看吧 真的不違法啦 律師文章都給你了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9-06-01 08:52:00就跟你說不違法又如何 垃圾步數還是垃圾步數沒變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9-06-01 08:59:00
欣賞論述風格。每次看見板上邏輯好反應快兼具說話條理的人都很佩服......
作者: Queenie7 2019-06-01 09:01:00
如果不是竊聽,就代表有個偷錄音的官員,將會議內容剪接成不明所以的七段,拿給議員爆料毫無根據的指控,這聽起來能說好棒棒嗎?
作者: kevinCosner (凱文~~) 2019-06-01 09:03:00
推!
作者: ARTORIA 2019-06-01 09:06:00
推 就讓他們繼續洗 我希望大部分的人是理智的 唉...
數字板那位律師一直帶絕不可能是竊聽的風向啊...真的是...完全踐踏自己的專業,免責條款全忽視第一項無法證實,那根本無法去證成免責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9-06-01 09:17:00垃圾藍綠
作者: Xiaobao1129 2019-06-01 09:24:00
一堆狂綠粉
作者: eunice456 2019-06-01 09:24:00
一直覺得錄音不算重點 重點是抹黑......
作者: Xiaobao1129 2019-06-01 09:25:00
都為了反而反
作者:
nosheep (nosheep)
2019-06-01 09:27:00推
作者: eunice456 2019-06-01 09:28:00
推一刀斃命法律評價就不重要,奧地利副總是因偷錄而曝光醜聞,所以竊聽不竊聽其實不是重點但是沒有一刀斃命又剪七段就是噁心抹黑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9-06-01 09:49:00綠吱:民進黨有台灣價值就夠了
律師高考50名很了不起?專門搬弄唇舌的職業名列前茅有什麼屌的?
作者: Citer 2019-06-01 10:42:00
推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9-06-01 11:22:00推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9-06-01 11:35:00推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9-06-01 11:59:00
你可以無罪 可是社會信用已經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