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竊聽」合不合法

作者: Allenguy ( )   2019-06-01 10:03:37
※ 引述《dahlia7357 (dahlia  )》之銘言:
: 恕刪
: : 但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第3款還有一個免責規定。只要:
: : 1.是通訊的一方,或是得到通訊者的同意
: : 2.不是出於「不法目的」就不處罰。
: : 因此,如果你是通話者,為了正當合法的目的而在談判過程中偷偷錄音,就有可能合法。
: : 反過來說,如果你是竊錄「他人的對話」,例如配偶與小三的通話紀錄、對話過程,就算
: : 目的正當,仍然是違法的。
: : 所以只要1+2 就是合法
: 1.是通訊的一方,或是得到通訊者的同意
: 2.不是出於「不法目的」就不處罰。
: "所以只要1+2 就是合法"
: 我想問的是,如果符合上述兩點,但是 BUT
: "你拿這個合法的錄音,去議會"用片段剪接的錄音"播放
: 當庭之下用議員職權去脅迫台北市市長,"以喬案影射市府圖利遠雄"
: 請問本來這個合法的証據,是否還是合法?
: 正當合法的錄音目的,請問是否在這個案件存在?
議會拿當事人錄的不違法啦
問題是剪七段 如果說是為了節省議會時間 也應該另行公佈
而且那七段聽起來都沒問題 看起來就是故意要抹黑而已
這基本上已經傷到民進黨了 也傷了柯文哲
KMT和韓國瑜根本爽歪
(新鈔流)出這種爛招 要打蔡英文 柯文哲
這種損人1000自傷800的招數 看來是真的急了
後面到初選前 我看新鈔流可能還會有更多八點檔好戲能看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9-06-01 10:04:00
與會當事人錄 沒有問題 流出可能就有問題
作者: quisk   2019-06-01 10:05:00
看不出柯有傷,最多人說柯識人不明(林)。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9-06-01 10:05:00
是傷到白粉的玻璃心而已吧...
作者: kodwsg (ç„¡)   2019-06-01 10:06:00
同溫層和柯黑英粉覺青認為有傷到柯啊 就是喬蛋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9-06-01 10:07:00
皇后的貞操...又再次被挑戰了 噗噗 ( 一直被打臉打臉 )
作者: seventhmoon (懶人主義)   2019-06-01 10:10:00
有洩密的問題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6-01 10:15:00
有刑法問題 洩漏國防以外密祕
作者: leon771170 (許肥)   2019-06-01 10:29:00
「竊」盜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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