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竊聽」合不合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6-01 11:02:19
※ 引述《Allenguy ( )》之銘言:
: ※ 引述《dahlia7357 (dahlia? ? )》之銘言:
: : 恕刪
: : 1.是通訊的一方,或是得到通訊者的同意
: : 2.不是出於「不法目的」就不處罰。
: : "所以只要1+2 就是合法"
: : 我想問的是,如果符合上述兩點,但是 BUT
: : "你拿這個合法的錄音,去議會"用片段剪接的錄音"播放
: : 當庭之下用議員職權去脅迫台北市市長,"以喬案影射市府圖利遠雄"
: : 請問本來這個合法的証據,是否還是合法?
: : 正當合法的錄音目的,請問是否在這個案件存在?
: 議會拿當事人錄的不違法啦
: 問題是剪七段 如果說是為了節省議會時間 也應該另行公佈
: 而且那七段聽起來都沒問題 看起來就是故意要抹黑而已
: 這基本上已經傷到民進黨了 也傷了柯文哲
: KMT和韓國瑜根本爽歪
: (新鈔流)出這種爛招 要打蔡英文 柯文哲
: 這種損人1000自傷800的招數 看來是真的急了
: 後面到初選前 我看新鈔流可能還會有更多八點檔好戲能看
-11億這個三寶瘋婆已經違法了!
而且違法了,還要硬拗沒違法(反正對資進D能黨的民主國家,就是由DPP做主才是民主,
有沒有違法也是由DPP做主,反正中央是他們的,姦插院也是由他們的自己人把持,檢察
官都能彈劾,何況算不算違法由他們自己說的算)
要是真的違法就硬拗說我不懂法律就沒事了!
不管是錄音錄影,在法院認知上,一但有剪輯就等於是非法證據=違法
然而就算沒有剪輯的錄音錄影的證據,也要由法官來認定是否是合法證據.....要是法官
認為是非法證據=無效證據or違法證據.....
-11億這個瘋婆一元,越來越誇張,之前不是還會偷拿市府的文件,編造說市府要如何.
....幹!-11億這個瘋婆在這樣亂搞,資進D能黨一定比狗黨更早消失.....
不過也難怪台灣會那麼亂,就是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違法亂拗合法台灣才會那麼亂....
.
也別意外資進D能黨,會要含住慣老闆LP和雞巴,要搞工輔法和資奴法微罪不罰.微型企業
不罰了!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6-01 11:04:00
...請問開庭了嗎?法庭上講的"證據"跟你的"證據"理解是不是有落差?
作者: taoyang0602 (白霧之翼)   2019-06-01 11:06:00
法盲你好
作者: u5710587 (小柳哲也)   2019-06-01 11:16:00
違法的東西拿來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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