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權: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行使職權,
包括國內外的使節相關事宜、訪問他國跟參加友邦重大典禮等。
另外總統也依照立法院的決議,代表中華民國對外宣戰、媾和、締結國際條約。
軍事權:依據憲法規定,總統為陸海空軍最高統帥,並制定國家安全大政的方針。
此外總統也依法在戰時宣布戒嚴,但需要立法院的追認。
行政權:依據憲法規定,總統有任免政府文武官員的人事權,
包括自由任免權(如行政院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權
(如司法院大法官、考試院考試委員、監察院監察委員)等、
接受提名的任命權(如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任免行政權(如總統依法發布薦任以上公務人員的任命狀)。
總統也依法頒布各項行政命令,其中包括行政院會議決定的緊急命令。
此外總統也有褒揚對國家、社會、政府有功人員的榮典權,
每年於立法院會向立法院報告國勢的國情報告權,
以及解決五院間治權衝突的院際調解權等權力。
立法權: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公布各種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各項法律均在公布程序後開始生效。另外總統也有覆議核可權,
核可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確有窒礙難行之處。
司法權:依據憲法規定,總統有對一部分情節特殊的罪刑宣告之人特赦、復權的權力,
並依立法院的決定宣告大赦、減刑。
另外總統在認為行使各種權力上有牴觸憲法之可能,也可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如題,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的職權幾乎包山包海,
但實質上就是外交和軍事兩樣是直接行使職權,其他都是間接行使職權。
但這幾任的民選總統讓我們看到了什麼呢?
我們看到了行政院長不過是總統的魁儡,因為行政院底下的各部會首長,
都是總統先行簽核後,人全部找好了,最後才找行政院長來坐椅子。
講難聽點,行政院長跟副總統都只是放在那邊好看的花瓶,
除了被立法院質詢的時候當挨打的靶子。
這幾任的總統把自己最應負責的部分外交和軍事做好的馬扁,實質上都做得比蔡好太多,
回過頭來看這三年,蔡英文最擅長操作的就是鬥爭和族群分化。
她的手對於內政無所不干涉,但總統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職權,外交和軍事,
就算是DPPER也不敢給及格,這是台灣人的悲哀,也是中華民國人民的悲哀。
在任三年多,都在做內政,而且做的怨聲載到,真的不可思議,公投當作不算數,
總統上街頭抗爭人民真的奇聞共賞。
蔡英文:讓人民在寒冬上街 總統該感到羞愧
我才知道妳做了總統之後是走上街頭抗爭不從你意見的人民。Shame on you!
實際上公投是最直接的民主,開了此一先例,就是告訴人民,你投你的我蠻幹我的而已。
以後誰還會正視公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