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者 今天我們韓總 又因為 軍公教的事情上了版面
想請教一個軍人退伍後的規定
我懷疑自己被朋友唬爛了
我朋友的先生 是海陸的士官長
他退伍之後 想從事一點小生意 比如說開餐廳? 賣衣服之類的
結果她先生跟他說 從年改還是甚麼改之後
軍隊規定 如果你領有退休金(好像是月退之類的)
退休之後 不的在從事任何賺錢行為....
也就是說開餐廳 衣服店 她先生不能當負責人
也不能當員工 只能當黑戶
軍隊給的說法 怕社會上觀感不好...
領退休金 又賺錢..
我聽到的時候一整個覺得他唬爛我
他都退休了 他的退休金 是人生前20年奉獻給國家賺來的
不管年改 怎改那個數字 改後的數字 就是他應的
為何會阻止退休人員 再去發展事業第二春
想請問有真正的軍人 知道詳情嗎
如果這個問題不能發在政黑 再請幫我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