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敬老金目前看到的版本
市府版本草案主張,年滿99歲以上老人,及89歲以上原住民,每人發1萬元及禮品一份;
65歲以上未滿95歲老人,且列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戶內人口,或領有中低收入勞人
生活津貼,及年滿55歲以上,未滿89歲原住民,每人發1500元。
國民黨團則提案,年滿65歲至75歲長者每人1500元,75歲至未滿85歲每人3000元,85歲至
未滿99歲每年5000元,99歲以上每人1萬元及禮品一份。
目前看起來在藍綠兩黨優勢下
應該是很難不通過國民黨版本
想問如果此自治條例如果通過
台北市民是否能行使公投複決權呢
如果執行此公投是否能衝高年輕人的投票率呢
是否有經驗的版友能提供相關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