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K97 (香港1997)》之銘言:
: 唉,柯粉們真的別凹了,很難看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5-03-17/57864
: 五、應透明之事項有三:
: (二)行程及飲宴應酬:
: 除僅有親人參與者外,凡在工作地點外之所有行程及餐會,一律應辦理登錄。
: https://youtu.be/vh9yzEJUdU0
: 今天議員是質疑,你怎麼沒公布行程
: 質疑者沒有要你把談話細項和盤托出
: 你扯到上廁所太奇怪了吧?
: 不過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的
: 柯市長日理萬機
: 排行程肯定有幕僚幫忙
: 這件事肯定是助理忘記公開嘛
: 市長在議會上道歉、開除助理就好
: 在議會辯一些五四三,真心不懂
: 或是市長真的覺得公約窒礙難行,縛手縛腳
: 就趕快放寬公約
: 省得其他小牙籤戳戳戳
我只能說活該拉 被當初自己的沒詳細評估過的透明公約害死
就跟性專區可以討論一樣 我敢說他當上總統也不會搞定
就是當初話說太快 說太滿
你弄自己就算了 弄底下主管公務員主管真的傻眼
你臨時要去魔鐵打砲好了 是不是跟跟原配去這是後話另外說別扯遠
你最好是會貼出來啦
高階主管一堆50歲了 人家攝護腺問題去看泌尿科 是你會po行程
說你去看泌尿科 還以為得性病還是怎樣 這單純個人隱私
如果你當初修改成跟廠商/相關案子的財團禁止私下/下班後會面吃飯
甚至修改成避免 還比較有情理
我覺得這個公約只剩下象徵性意義
你再扯有人洩密只會讓人覺得心虛東扯西扯
再說一次 事市長\行程有人洩密從上次錄音就知道有內鬼是真的
要抓出來砍掉也是必要
但是先把這沒意義的公約廢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