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審議通過國民黨團所提重陽敬老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下周三送大
會二讀。但針對第三條是否排富,以及第九條的敬老金財源部分,雖然照原條文通過,也就
是不增列排富條款,並由社會局編列預算支應,但有3位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二讀時再討
論。
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上周審查國民黨團所提重陽敬老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針對第4條發給
基準,維持年滿65歲以上的發放級距不變,但取消金額,發多少錢由市府訂定。至於是否排
富、財源從哪來,因市府、議會未達共識暫卡關,今天續審。
上午審查時,市府仍堅持普發敬老金,非市長柯文哲的想法,且財政局、主計處、社會局均
表示無法再多增加預算,另對於上周討論可用公益彩券盈餘支應,也以目前依中央所訂出「
八二比」,公編占80%、彩餘占20%,已無力支應重陽敬老金8、9億元支出。
此外,上周逐條討論時,原條文第九條規定,自治條例所需經費由社會局編列預算支應,市
府認為沒有明訂財源為何,但上午討論時,議員梁文傑認為,可以比照育兒津貼第12條的寫
法,以社會局年度預算支應,比較簡單,中央也沒有意見。
至於第三條規定發放對象資格,上周原本新增前項發給對象,市政府得訂定辦法限制一定資
產以上長者之領取資格,也就是排富。上午方討論中,議員也認為未來可比照育兒津貼的排
富,以所得稅前20%為富人,則約有八成長者領得到。但國民黨議員秦慧珠、汪志冰等人都
不贊成排富,應該要普發,才是此自治條例的原意。
因排富與否,委員會委員彼此無法達成共識,召集人王浩一度要動用表決,因國民黨在8席
委員中占有5席,擁有優勢之下,最後決定不表決,王浩即宣布該自治條例修正案審議通過
,但對第三、第九條有意見的議員周威佑、簡舒培、黃珊珊,可保留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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