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我剛看了一下wiki
: 太多懶得看了
: 請問一下香港現在爭論的這個條例
: 是哪一條有問題啊
: 有那麼嚴重嗎?
: 不過就是個犯罪的引渡條款
: 不是嗎?
就中共說你有罪的話
不管什麼理由都能把你抓去中國審判
尤其是板上曾經講習近平是包子的人
可能就是法案通過後,第一波會被抓的對象
還是有人覺得講習包子不會被抓?
下面這個新聞好好看一下吧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storm.mg/amparticle/370731
群組聊天你敢嘴「習包子」?!山東網友遭重判22個月,連辯護律師也被吊銷執照
就算你只是轉機路過香港
中國公安也能直接到機場逮人
罪名就是跟那則新聞裡面講的一樣
「尋釁滋事罪」判刑22個月
然後你可能會說你又不是中國人,中共憑什麼抓人
中共會說台灣人也是中國的一部分
要抓你很理所當然,就跟那些詐騙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