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9-06-14 20:42:2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7194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管中閔涉違法兼職 公懲委首次「主動」公開審理
2019-06-14 14:5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1月8日上任,監察院1月15日通過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提案,彈劾台大校
長管中閔過去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撰寫社論的行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公
懲會認為本件屬「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定7月2日行準備程序,並罕見地公開審理,開放
60個旁聽席。
原台北縣新莊市市長、新北市新莊區前區長許炳崑任職期間,經(兼)營商業,違反公務員
服務法規定,2016年10月遭監院彈劾。許在準備程序時聲請公開,公懲會同意,但言詞辯
論時,許未再聲請公開,因此審理不公開。而管中閔案則是公懲會「主動」公開審理的首
例。
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規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但公務員懲戒
委員會合議庭認有公開之必要或被付懲戒人聲請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
於第四十二條囑託調查證據時,準用之。」。本件的合議庭由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審
判長,合議庭成員包括廖宏明、吳景源、張清埤、黃梅月,其中一人為受命委員。
管案庭期定在下月2日下午3點,因公懲會的法庭空間不大,特別向台灣高等法院商借專一
法庭使用。申請旁聽席的方式比照憲法法庭說明會,民眾須攜帶相關證件,提前1小時至
高院門口登記領取旁聽證,額滿為止。
監委王幼玲指出,依國稅局資料與壹傳媒提供資訊,管中閔任教台大期間,就以口頭約定
方式撰寫「壹評論」、「壹觀點」、「壹看法」等社論單元,每月5萬元稿酬,月初就預
扣5千元所得稅,每半年增付2萬5千元,每年65萬元。管中閔替壹週刊撰稿7年,其中他在
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擔任政務委員、國發會主委等公職期間,未停止合作。
公懲會採一級一審制,如果公懲會認為管有違失,可能的懲戒有申誡、罰款、減俸、撤職
、免除職務5種。
4.附註、心得、想法︰
很好很好,嫌票太多了就來吧。
反正現在你們人多,怎麼說都可以成案。
最好審判的最後結果,是把管中閔"免職"了。
這樣子,dpp的各位大大,就高興了吧。
哈哈。
這個違法兼職如果確立的話 那很多教授都會死得很難看然後以後會有很多程序會更搞剛更麻煩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9-06-14 20:44:00這又不是管上任後的案子 成案也還是繼續當校長啊
然後基本上我還是相信公懲會的 如果有問題的話其實管最多也就是個申誡這樣
作者:
l19 (119)
2019-06-14 20:45:00DPP大概覺得1124輸的不夠慘
作者:
DOMOKID (挽起袖口捐出熱血(吼!)
2019-06-14 20:46:00查 請用力 同樣標準 請用在所有教授身上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9-06-14 20:46:00不影響校長任職的有效性 他不是在校長時兼職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9-06-14 20:48:00大概會演變成一堆 綠委 覺青 叫他辭職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9-06-14 20:50:00都快忘記卡管案了 又幫大家複習一次真的是罪大惡極捏
作者: a1chemy (QQ) 2019-06-14 20:51:00
這件事要合法很困難喔,不過應該只是記記過,反正這群叫獸就這副鳥樣。不過其他兼職的慘摟,要怪就怪管吧,做錯事還一直吵,笑死
不用扯什麼很多教授會死很慘。多數的老師都是奉公守法,我在國立大學教書十年了,我周邊的同事都知道要誠實申報兼職。我們連當個外面公司的顧問,領個一年幾萬元的顧問費,也都要求這些公司乖乖跟學校簽約,讓學校抽15%管理費。管這個案例就說想鑽漏洞,被抓到就只想討拍。
作者: wewants 2019-06-14 20:56:00
不公開審理你就沒話講膩?
作者: a1chemy (QQ) 2019-06-14 20:57:00
21樓合理,我還聽過有教授兼職的收入都直接捐出來/請學生,據我所知,某些院所的確比較誇張,但兼職還領錢哪有這麼泛濫
作者: peachnest 2019-06-14 20:58:00
請慢慢審,多審一次管中閔增值一倍, 管的價值從30萬票起跳
作者:
jokem (紅包)
2019-06-14 20:59:001124的恨意又回來了 北七
作者: peachnest 2019-06-14 21:00:00
寫稿,寫搞,寫稿
真的就是按照規定,不要想鑽漏洞,不就得了?我們多數學術界同行,看到管這個案例就是當笑話看,真的是自找的。又想拿,又想賺名聲,哪有這麼爽的?
作者: a1chemy (QQ) 2019-06-14 21:06:00
這種情況就以前管院跟某些醫學院最常見,但以前被抓才不會狡辯說誰誰誰也有兼職,兼職還要拖一堆人下水,笑死
不是阿 假設只有百分之一好了 教授一萬個好了100個人死很慘也是很多人死阿我也不是說這個情況氾濫的意思啦
作者: a1chemy (QQ) 2019-06-14 21:24:00
本來就不允許的被檢舉也只是死好而已。就像闖紅燈一樣,我不是道德魔人,但如果要闖紅燈也請低調,而今天是一個闖紅燈的被抓整天嚷嚷別人也有闖為什麼只抓我,笑死
作者: blackdragon (?????????????????????) 2019-06-14 22:18:00
根本沒人在意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9-06-14 2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