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疾病管制局的說明
「中央補助款」之依據:因應國內高風險縣市疫情之防治需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
及第72條,登革熱防治經費應由地方政府自行編列,中央則適時提供必要協助,故每年均
會核定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登革熱等病媒傳染病防治計畫。
「今年度中央補助高雄市」之金額:高雄市今年度傳染病防治補助款共1,523萬9千元均已
全數撥付完畢,其中861萬元為登革熱防治補助費,已高於去年核定補助金額,且為全國
最多。
「爭取額外中央補助款」之相關程序、時序說明:
高雄市政府在爭取中央補助款時,認爲「在例行性會議裡面提出來的時候,就可以拿到地
方所需要的經費」,實為誤解,中央並未於兩次會議中拒絕高雄市政府之申請,且今年補
助款不會較往年晚也不會較往年少。
惟按照財政紀律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由於經費申請有一定之流程,需提
報防治計畫,依計畫審查核定。
高雄市曾在2月19日及5月21日於跨部會蚊媒會議中,提出5,300萬元及4,600餘萬元之經費
補助請求,當時即請其按107年公文函示補助規定提出申請,於中央核給之防治補助款使
用完畢及動支地方第二預備金,如尚不足夠,再提出申請中央第二預備金,陳時中部長已
於日前簽發公文向行政院爭取動支108年第二備金。
本部疾管署亦於6月14日傍晚收到高雄市政府來函請求給予登革熱經費之補助,該署並於
週末加班審查,待行政院同意動支中央第二預備金後,全力支援高雄市防疫。
連結 https://www.mohw.gov.tw/cp-4343-47885-1.html
裡面有提到 "需提報防治計畫,依計畫審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