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之銘言:
: : 你講得很清楚,但沒有回答到核心問題
: : 『一樣是依法行政,為什麼兩案態度差那麼多』
: 我問個問題啦
: 為什麼李宗瑞迷姦小模
: 和李宗瑞沒有簽聯絡簿
: 一樣都是做壞事
: 為什麼法官態度差這麼多?
: 阿幹廢話不簽聯絡簿不是犯罪
: 下藥迷姦是嚴重犯罪行為阿
: 我從頭到尾引的法律條文只講一件事情
: 買一家公司不到3%的股票
: 和要投資600億的雙子星本來就不一樣
: 買陽信銀行不到3%股票是不簽聯絡簿
: 雖然有中資的疑慮
: 但是買太少了根本不用審查
: 花600億投資雙子星是重大投資案
: 也要跟不簽聯絡簿一樣隨便審審就好嗎?
: 我已經盡量用白話文講了
: 再聽不懂就是你假裝聽不見
是你搞不懂核心問題在哪吧,我講得很清楚『依法行政』很困難嗎
陽信『依法行政』 => 不用審過關,這沒問題
但請問雙子星目前的審法有比照陽信『依法行政』嗎~?
我內文也講了,你還是沒辦法回答
要審股東ok阿,但同一份資料你分三次要是什麼狀況~?
要有會計師認證OK阿,但你特別加註要負『法律責任』是哪一招~?
投審會沒辦法決定傳到其他部提供意見ok阿,但一次傳到24個部會是哪一招~?
因為未來可能有電影院甚至還要傳到文化部這根本是笑話
若如你所說債轉股有疑慮,yes/no五個月了還決定不下來嗎
沒人反對你審,重點是審的態度『依法行政』還是『依法不行政』,這大家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