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190624 大巨蛋 議會專案報告 Q&A

作者: hithaman (hithaman)   2019-06-24 20:58:10
http://bit.ly/TaipeiCityHall_201906241619
Q1.逃生路線設計問題
A:當時的行政裁量權 不想多做批評
Q2.違約沒有處罰方式
A:當時的行政裁量權 不想多做批評
Q3.遠雄被停工 大巨蛋仍繼續施作
A:依高等法院判決...(中略)
載重 鏽蝕和坍塌等攸關公共安全部分
市府同意14項工程要繼續施作
Q4.市府跟遠雄常見面
A:市府有二個角色 契約方及審查機關
前者必須跟遠雄連繫討論
Q5.大巨蛋的防災避難人數誰決定
A:人數由都審委員會決議 市府有政策
Q6.大巨蛋案要不要通過都審 & 遠雄放話
A:外界要批評 要罵 是他們的自由
北市府堅持公開透明
Q7.嚴審遠雄的評審委員名單遭到異動
A:委員的任期是兩年 是行之有年的規定
Q8.遠雄沒有辦法達到都審標準怎麼辦
A:法律的原則下 維持一貫態度
Q9.大巨蛋案讓議員市民遠雄都不滿意
A:案子一直拖 拖到大家都不滿意
像當醫生 也沒有辦法讓每個家屬滿意
但他會盡力去做
維持一貫的態度 請遠雄拿資料進來審
Q10.都審決議容留人數和遠雄希望人數不同
A:依法行政 有任何問題就送都審會審
想要改人數 就送環評和都審
Q11.重新議約 營運權利金部分會不會調整
A:建照面積未確定 談也沒用
Q12.如果遠雄對營運權利金的調整不妥協
A:不發使照 鄧副市長負責談後續契約變更
Q13.市長知不知道李文宗前顧問召開會議
A:不會知道每件事的過程
李文宗是代表他 監督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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