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回應網友對南海質疑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請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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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https://reurl.cc/aYegG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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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fb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3.轉錄內容︰
最近很多網友質疑
南海投標雙子星「前」,
投審會有事先審查過!
就連柯市長在先前受訪時都說︰
「有事先訂下SOP,
送經濟部投審會審查資格。」
但根據嘉瑜的了解,
投標雙子星的公司是
「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
在台灣登記的營業項目只有兩項:
1.一般投資業 及
2.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而南海得標雙子星,
北市府與南海議約完成「後」,
南海必須成立「新專案公司」
並送投審會通過,
才能跟北市府簽約。
而這家「新專案公司」叫
「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金額台幣10億,
設立目的是
「C1/D1土地開發案(雙子星)」。
原來投標的公司跟新申請設立的專案公司,是完全不同的兩家公司,股權結構、資金規模、資金來源、營業項目,完全不同,所以才必須向投審會申請,通過後才能設立並與市府簽約!
所以投審會應該是第一次審這家得標後才成立的新專案公司!
如果經濟部事先真的有
審查過南海的「投標資格」,
卻在事後駁回南海的「投資申請」?投審會對南海
就有標準前後不一的問題。
反之,
若這根本是張冠李戴、魚目混珠的錯誤訊息,經濟部應公開說明,以免傷害政府的公信力!
以下是嘉瑜查證經濟部相關網站的公開資訊後所作的整理。
—————
雙子星第六次招標的投標日期是
107年10月1日。
一、在投標前,南海只有依據公司法第371條:「外國公司非經辦理分公司登記,不得以外國公司名義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業務」的規定,
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申請登記一家叫「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的台灣分公司。
核准登記的日期是107年8月29日;南海申請的台灣境內營運資金是台幣1仟萬;營業項目只有兩項:1.一般投資業 及2.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所以,在去年10月1日投標前,經濟部唯一審核過的是南海台灣分公司的設立登記,金額1仟萬,經營一般投資業及法律未限制禁止的業務。
沒有雙子星。
二、捷運局公告南海取得雙子星最優申請人資格「後」,
外界紛紛質疑有中資介入的疑慮,
經濟部投審會在107年12月28日主動發佈聲明澄清︰
依照南海8月份申請設立台灣分公司時的「股權結構」,尚無證據顯示南海發展公司為陸資。
——由此可見,
1.當時經濟部僅有掌握到南海申請台灣分公司時的「股權結構」資料。2.縱使外界有所質疑,經濟部依然堅守「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並未認定南海是中資公司。
三、台北市政府與南海議約完成「後」,南海才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相關規定,向投審會申請新設雙子星專案公司,以便與北市府完成簽約。
申請日期是108年1月25日,申請人是去年8月才核准登記的「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新設的專案公司名稱叫「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額台幣10億,設立目的是「C1/D1土地開發案」。
同時,在這一份4月17日投審會發函給南海的公文上記載,投審會已5次通知南海補正申請資料,並要求南海在5月13日前補充說明負債比偏高及資金來源等問題。
——由此可見,
1.投審會是在南海投標雙子星並且與市府議約完成「後」,才收到申請開始進行審議。
2.投審會多次通知申請人補充資料。
針對以上的過程整理,嘉瑜公開呼籲經濟部:若有資訊不完整或錯誤之處,請儘快說明指正。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4.附註、心得、想法︰
附上黃國昌今天記者會對於南海的看法
24:25以後
https://youtu.be/vSBYNFnL4hQ
老實講我再多說一句
經濟部投審會 其實去年夏天的時候
就審過第一次 說沒有問題通過
所以後來他們才去投標
在那個階段我找了經濟部投審會來說明
說你們當初是怎麼過的
我赫然才發現他們在審的時候一堆單位
全部都沒有被照會 提供意見
當時還為了這件事情
我還在這個會議室裡面
找了好幾個單位的人來開記者會
時間我忘了 大家應該可以搜尋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