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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公懲會公開審管案 管中閔:政治迫害 羅織罪名
2019-07-03 00:03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林孟潔/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因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寫社論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公懲會昨天以本件屬社會矚目案件,主動公開審理。管中閔在法庭上三度稱遭「深文周納
、羅織罪名的迫害」,壹週刊前社長裴偉證稱,監察院彈劾資料有誤。
監察院以管中閔二○一二年二月六日至二○一五年二月三日任職政務人員期間,以匿名方
式常態性為壹週刊寫社論,獲取年約六十五萬元的兼職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禁
止兼職規定。
公懲會昨天開庭,管在律師陪同下出庭表示,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清白,本案源頭是去年
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因少數有權勢者不喜歡這個結果,就鋪天蓋地抹黑,彈劾不過是政治
追殺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痛斥迫害者嚴重侵犯隱私
管說,迫害者調取他近廿年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包括他未擔任公務人員時期,根本非監
察權範圍,嚴重侵犯他隱私。
管中閔庭訊後受訪表示,「深文周納」四個字用在他身上太恰如其分,意指被不根據事實
巧妙引用苛刻的法條來入人於罪,加上此句是出自史記酷吏列傳,他希望大家記住「酷吏
」兩個字。
審判長:聽到管發自內心的說明
審判長石木欽當庭回應管中閔,聽到管發自內心的說明,保證會依證據詳細調查、判斷。
壹週刊前社長裴偉證稱,當初是經人推薦而邀當時還是台大財金系教授的管中閔為週刊撰
寫財經方面的評論。裴說,壹週刊一篇社論報酬二萬五千元,署名的評論約二至四萬不等
,代表雜誌立場的社論以不署名為原則,但與管接觸時沒談到報酬這種「不禮貌」的事,
雙方沒有合約,有刊登才付錢。
裴偉稱監察院彈劾資料有誤
裴偉並指監察院彈劾資料中,有些文章並非出自管中閔之手,因為「欄」有多位教授在經
營,監察院也從未約詢過他。裴表示,平時不會與管聯絡,管當政務委員時,有要求管不
要碰政府機關的議題。壹週刊現任社長邱銘輝證稱,他當總編輯時只負責封面故事與行政
事務,後來才知管有供稿。
公懲會彙整監察院與管中閔方意見,列出銓敘部的函釋是否有拘束全國公務員效力,有無
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等六項爭點,其中司法院釋字七十一號成焦點,意即針
對「公務員得兼外籍機構臨時工作之要件?」解釋認定公務員公餘兼任外籍機構臨時工作
,只須工作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無論是否為通常或習慣上所稱之業務,均應認不許
。
4.附註、心得、想法︰
看來某部分深綠獨吱對於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
真的覺得管在位一天,心裡就非常不高興,非要弄下管不可。
要大選了,還要玩這一齣戲嗎?
你現在搞管,難道不知道大多數人有多反感深綠獨吱搞管這件事嗎?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