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管會終於講清楚法規!黃國昌:究辦陽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9-07-06 08:47:50
聯合
金管會終於講清楚法規!黃國昌:究辦陽信案,別再護航
投審會日前以國安為由駁回雙子星投資案申請,並指南海集團易受大陸政策影響。
立委黃國昌要求以同標準查陽信銀行案,對此投審會回應,兩案件的投資標的性質不同,且
陽信案,南海集團持股約3%,無實質掌控權。
黃國昌今天PO出金管會對中資投資人不得投資非上市金融機構的法規公文,要求主管機關依
法究辦陽信案,別再繼續護航。
黃國昌說,關於南海控股案,他向來的原則就是「依法審查」、「就事論事」,別搞雙重標
準。因此,在經濟部認定南海集團應視中國內地為集團之註冊國家之後,他要求經濟部與金
管會必須依法究辦南海入股陽信銀行案。
黃國昌說,上週四,經濟部用騙外行人的說詞,試圖為南海集團投資陽信銀行護航;他當天
就舉出法規打臉經濟部。
經濟部與金管會,至今不敢出面回應。
倒是有一群化名「義勇軍」跳出來幫陽信銀行辯護,抹黑他亂講,法規未禁止中資投資非上
市金融機構云云。由於這些可笑的護航文沒有具名,也沒打算負責,實在不值得浪費時間。
黃國昌說,儘管如此,還是要繼續監督主管機關做該做的事。因此,他發函要求金管會說清
楚四件事:
1. 外資來台投資金融機構的法律依據。
2. 中資銀行業者來台投資金融機構的法律依據與限制。
3. 一般中資投資人來台投資金融機構的法律依據與限制。
4. 一般中資投資人可否投資上市櫃金融機構?法規依據為何?可否投資非上市櫃金融機構
?法規依據為何?
黃國昌說,沒想到,金管會第一次回函竟然沒有回答最關鍵第四個問題的後半部。
辦公室同仁致電金管會詢問,得到的回覆是: 「公文的意思就是一般中資投資人不得投資
非上市金融機構」。
他很納悶,姑且不論一般人是否能從金管會的回函,解讀出上開「微言大義」,金管會為何
不直接說清楚呢?辦公室同仁致電要求金管會提出完整說明,遭金管會官員拒絕。
於是,他發了第二封公文,要求金管會針對問題回答,金管會的回覆就是一般中資投資人不
得投資未上市櫃之有價證券,他認為,這樣的回覆應該很清楚了,如果有人故意裝不識字,
也真的沒辦法了。
既然金管會終於講清楚法規,就請主管機關依法究辦陽信案,別再繼續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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