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sh09 (Linsh)》之銘言:
: 黑特首po
: https://tinyurl.com/y2xrlcah
: 蘇貞昌貴為國家堂堂行政院長耶
: 在什麼場合...這什麼態度...誇張!!!
: 不管藍綠白紅黃,同聲譴責!!!
linsh09
你為什麼要散播謠言?
警察應該很快約談你了!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