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的選舉保證金有著落了嗎?

作者: GETpoint (擲雷爆卦)   2019-07-11 20:23:57
柯大人要選也行,錢拿得出來就行。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民國92年) 第二十三條,連署保證金以及門檻不變,但原第五項
目連署保證金不予發還的規定改列入第四項。第三十一條選舉保證金的規定改成:
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前項保證金,應
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不予發還。
兩百萬都要壓身家的人,這次又要募款嗎?
柯大人現在的聲望能值1500萬嗎?
還是有關部門支票已經開好了?
柯的選舉保證金有著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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