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檢方舉證不足」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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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聯合新聞網
內文:前總統馬英九被起訴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以檢方舉證不足,馬並未以
總統身分主動違法取得資訊、也未違法利用他人個資;法院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維持
一審無罪結果,全案無罪確定。
馬辦欣慰 北檢、高院互槓
馬英九辦公室聲明表示欣慰,判決結果不只攸關馬個人清白,更盼藉此確立憲法上總統
應有的行政權限,並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則批評法院護航,
讓他「悲憤萬千」。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質疑法院判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高院反批北檢流於情緒。
馬接下來還有三中案官司
這是馬英九繼選總統前的特別費案後,第二件被起訴且獲判無罪確定的官司,但接下來
還要面對北檢起訴他三中案。
本案源起於特偵組在偵辦高院前法官陳榮和貪汙案時,意外發現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
建銘涉關說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有行賄假釋之嫌,進而聲請監聽柯;卻聽
到柯和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就柯建銘被起訴的全民電通案,向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
、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要求檢察官別對柯更一審獲判無罪的判決上訴,後來讓柯
如願,無罪確定。
由於我國一直對關說司法未訂罪責,特偵組無法處理王、柯的關說行為,二○一三年八
月卅一日晚間,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到總統寓所向馬報告相關案件調查結果,並告知
九月六日開記者會。
黃離開後,馬找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轉述他所獲得的資料。
隔天凌晨,馬英九打電話問黃世銘有哪些人的監聽譯文,黃再赴寓所,交給馬另分報告
。九月四日,馬要求黃向江「補個報告」,黃拿報告給江,並解說吳健保關說等案。
台北地檢署在馬英九卸任總統後,以馬英九與王金平在政壇長期不和、藉由關說案撤銷
王金平黨籍、欲使王喪失立法院長資格等理由,指他將王、柯關說的監聽內容洩漏給江
、羅,觸犯刑法教唆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起訴馬。
一審以「院際調解權」等理由判馬無罪,二審則指馬未依法行事,逆轉改依違反通保法
判馬有罪,但最高法院認為,政府對司法關說的處理,攸關公共利益,撤銷有罪判決,
發回高院重新審理。
高院更一審昨天以馬與黃世銘並非共犯、且未藉總統身分違法操控取得的秘密資訊與柯
建銘個人資料,檢方起訴的罪名都欠缺構成要件,判馬無罪,全案確定
馬英九被起訴的洩密、通保法、個資法三罪原本都是二審確定,但因前年大法官釋字七
五二號解釋作出「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確定」,讓法定二審為終審案件若出現一
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時,有一次上訴三審機會,因此馬英九有機會贏回清白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