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明明就"走私",為什麼要用"團購"來開脫?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9-07-24 17:45:03
這三天下來,
我覺得最弔詭的事情,
就是這次國安局私菸偷渡事件發生後,
一堆人有意無意,若有似無地拿"團購"這個詞來粉飾太平。
在替蔡英文政府用"團購"這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字眼,
替這個國安層級的政府醜聞開脫之前,
怎麼一堆人都忘記,這件事情本身"走私偷渡"的這個犯法事實了呢??
根據黃國昌昨天的記者會的說法,
這9200條香菸(先不論從海外夾帶入國的那600條),
是以"中華航空機上免稅商品"的名義購入,
購入後存放在華膳空廚的倉庫內。
那照合法程序,
這批菸品貨物是要上華航各架班機的。
如果這批貨沒有上飛機,
根據黃國昌的說法,那就只有兩條路,
一條有缺失,一條沒有缺失:
1.將9200條香菸存放在華膳的倉庫內,
然後填寫貨物滯放申報:這是管理缺失
2.將9200條香菸退庫,並且填寫退庫單,
把退貨給來源的廠商:這是正當程序
而現在的情況是
1.這9200條香菸既沒有退庫,沒有填寫退庫單做紀錄
2.這9200條香菸更沒有滯庫申報,沒有紀錄在華航的倉庫裡
3.但這9200條香菸,就在倉庫裡面,成為黑貨
所以這批貨既不合法(合法的話應該在華航各班機上)
又沒有照正當程序,
更沒有紀錄。
那你國安局把這批貨,按照國安人員免申報免海關稽查的特權手段,從海關外運入國內,
這不就是非法偷渡嗎??
更別提出車運貨的,
是蔡英文的總統府。
這還有什麼好開脫,好護航的??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就是菸品一人可以帶五條免申報,一條免稅,
那你9200+600條無申報,9200+600條免稅,
這不是違法走私偷渡是什麼?
用團購這個詞,
我都要吐了。
真的,
我以為的團購,
是鹿港綠豆糕酬賓大特價七折,
所以一群人湊錢登記,
找來一個代表拿著錢去跟鹿港綠豆糕店買便宜綠豆糕,
合法地買合法的甜點來讓大家眾樂樂。
你都非法地購買非法走私的菸品了,
到底還有什麼臉說這叫做"團購"啊??
喜愛自欺欺人粉飾太平,
那可以不要把人當王八蛋一樣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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