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這是特別開後門,不能算疏失,是故意 42.76.246.94 07/27 08:26》
之
現在華航能不能撇的一乾二淨關鍵在於「證據」!
如果華航不是特別開後門,屬於華航空廚疏失,那麼目前華航交出來的被懲處名單人員,
頂多是罰款了事!
沒有刑責關係.....
只有目前已經被羈押的國安局侍衛人員吳宗憲和那些司機和背後藏鏡人有刑責關係+罰款+
沒收那些走私物品而已!
關鍵在於華航有沒有出示華航公文指示配合國安局人員專案要加以配合或通話.通訊聯繫
方式.....
不過我猜證據應該都....不想說了!
現在可以先猜會不會抓出國安局侍衛吳宗憲後面藏鏡人(出資的人)
華航這一塊則是看拿到證據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