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被帶風向了?看這篇解釋真的是超買!?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9-07-27 10:26:03
※ 引述《jacklyl (超越大師)》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278942412554977/posts/770240560091824/
: [#又新法律小學堂]
: 週末愉快,今天要為大家介紹最近很紅的一個詞彙:走私
: 所謂走私是指私運管制物品進出口,這裡重點畫起來「#私運管制物品」,香菸現在已經
: 不是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中所稱的管制物品了。
: 所以香菸才會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帶進海關的東西,如果香菸是管制物品,那大多數人都
: 會有走私經驗,不論你是自用還是送禮,每次帶菸進來的時候都在走私。
: 走私談的是這個東西政府准不准進來的問題,但這次的事件是數量超過的問題,超過的話
: ,你破壞的是市場秩序、破壞的是關稅與貿易政策,但絕對不是走私。
: 不過話又説回來,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很可能違反了 #貪污治
: 罪條例!這個不只刑度重,犯罪嫌疑人可能多到動搖國本,但沒什麼人在意,可能走私比
: 較有宣傳效果吧?
: 敬請期待下一集又新法律小學堂!
: ————————————————
: 最後一點:
: 我解釋的是法律上的「走私」是什麼。
: 如果有人覺得其他類似名詞例如「私菸」也是走私,或是你的觀念裡這就是走私,或是你
: 覺得社會習慣把這個叫做走私,我完全沒有意見。
: 但再強調一次,我解釋的是法律上的「走私」是什麼,
: 看完這篇解釋
: 原來真的是超買欸
: 超買被獵巫講成走私
: 陳述事實卻被帶風向罵爆
: 感覺陳星 林亦含事件重演了!
: 有沒有法律強人幫忙檢視這篇說對還說錯?
: (by the way 我是支持這幫人抓一抓砍一砍
: 只是如果法律上就是叫超買而非硬拗的話
: 儘管我還是會用私菸案稱呼它比較爽,
: 但我不會再說蔡英文硬拗)
懲治走私條例
第 1 條 為懲治私運政府管制物品或應稅物品之進口或出口,特制定本條例。
不要說法律強人啦...
法條就這樣寫的阿 不然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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