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9-07-27 19:57:26先講結論 關於私菸案
我覺得總統府秘書長陳菊
一定要負起政治責任
和行政管理上的責任
辭職下台
即使陳菊女士自己完全沒有抽菸
或者說真的對走私案不知情
也沒有涉入案件
也沒有從中獲得利益
即使以上都成立
難道能迴避政治責任和行政責任和監督責任嗎?
而且現在的民意
擺明了就是要有人斷頭(政治上)
出來扛責任
陳菊身為總統府秘書長
難道不應該扛責任?
或許有人說小英總統要出來扛責任?
但小英今天已經親自跟全國民眾道歉了
她道歉然後承諾查辦到底
之後 大家會等著看事情辦成怎樣?
小英的責任
自然會讓全民決定
畢竟她還要競選連任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
的確是除了總統之外
沒人有權力硬逼她下台
但陳菊自己應該好好想一想
自己想在歷史上留下什麼名聲
陳菊在台灣民主運動史上
對台灣民主有貢獻
因為美麗島事件而坐牢
這個沒人會否認
但希望她珍惜這些貢獻
不要讓後來的一些不好評價
掩蓋了她的貢獻
陳菊 是時候該請辭了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