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閉嘴!馬上!不然我可能會告你—蔡英菊

作者: bulden (bulden)   2019-08-07 17:13:10
※ 引述《mitsui0309 (さらに次回へつづく)》之銘言:
: 假如說影射不實或惡意的傳播假資料的話
: 那還不能告!!!
: 認同這個價值的
: 請在下面"噓"或"推"告訴我
: 「你完全認同不能告,也無須告」
: 不用講些有的沒的,只要告訴我你認不認同這個價值就好
: PS
: 我在怎麼罵憨至少還有憑有據,現在看來只要是罵綠的就可以隨便信口雌黃
: 難怪憨粉跟難民黨粉沒一個可以戰!
其實本魯是覺得,如果任何政治人物或是公眾人物要針對各影射不實或是惡意傳播假資
料進行訴訟的話,那要不要把可受公評之事這一項拿掉。
當時不管是誰,用各種影射或是惡意傳播的假資料,來針對一些公眾人物時,然後一堆
人是提出告訴了,但是只要檢察官一句可受公評之事就給偵結掉了,那這個人就被公證
了某些事了。
你看電視上的媒體那些名嘴,所評論的內容,有多少的事是不經查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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