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標案歸標案巡演歸巡演
這兩邊的確是不同的東西不能混為一談
紙風車據說義演的部分是賠錢的
所以拿標案賺的錢去補洞也很合理
標案的表演也相當成功
況且盈餘的部分原本就是隨人運用
他要不要拿去補義演的虧損是他的自由
他們有本事去節約成本但是表演的一樣好,騰出錢來補義演的虧損
是他們的專業
但是要說不收門票的巡演
全都不收政府一毛
這點似乎就跟紙風車自己的官網有所牴觸了
http://bit.ly/31mfvpW
就我給的網址的最後一段
「「台灣鄉村卡車藝術工程」的經費來源有三個管道:文化部編列經費補助演出費」
「經費來源有三個管道:文化部編列經費補助演出費」
「文化部編列經費補助演出」
這很明顯就是有拿政府一毛的行為
另外
就已出演場次這頁面
http://bit.ly/31tTJku
裡面條列的贊助者中
今年來說有基隆文化局
前年有新竹市政府
大前年有屏東縣政府
更早之前的也幾乎每年都有政府單位當贊助者
公益演出不花政府一毛
似乎不太正確啊
不過
或許現實中這些列在贊助者欄位的政府單位都是出資0元只是掛名
並且文化部的經費也都兌換成現金以外的物資交給紙風車
那就一切合理了
不然不拿政府一毛
真的和紙風車自己官網上實際資料有所落差啊
還是其實我們接觸到的都是媒體斷章取義的假新聞?
可惡啊,那政府要快抓假新聞
(po他們自己官網資料應該不會被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