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我的看法是這樣,如果我有問題麻煩幫我矯正一下。
釋憲完過兩年就是要檢討法律,過個專法就謝主隆恩。
你怎不說他們就是不讓修民法,同婚2016到2018/11/24也是柯建銘一句社會沒共識拖的,
趕在2019/5/24釋憲完的底線2年內修法,這專法根本就是玩假的。
2018/11/24公投完死了幾個同志,專法過就當政績,過了還要跟保守勢力道歉,沒看過這
麼不要臉的,人權問題可以操作到被公投,拿一個假平等的專法當政績,還真是噁心。
全民進黨在同婚案,我只服那個連同黨同志都不放過她的尤美女,釋憲案的時間壓力下檢
討修民法跟過專法,這是政績嗎?還是唬爛?
同婚外對我來說就是時代進步(包含人民、政府)
在內的,不是單一人物或政府可以拿來當政績的,這麼想當政績,那是不是柯文哲要排在
蔡英文前面?蔡政府也算是拿著同婚大旗上台的,但2018/11/24之前除了尤美女跟少數立
委,有誰在意過?有啦,在意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