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團:陳同佳不是毒蛇猛獸 蔡政府怕什麼?
針對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韓國瑜國政顧問團痛批蔡政府以政治理由出賣台灣司法,踐踏
司法專業,最後也以政治理由轉彎回頭,前後矛盾,暴露政府的無知與無能,希望蔡政府
能誠實認錯,讓本案回歸司法,還給司法尊嚴,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陳同佳不是毒蛇猛
獸,他來台灣投案,正可彰顯台灣司法主權,蔡政府究竟在怕什麼?
韓國瑜國政顧問團認為,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蔡政府根本就是企圖以錯知識傳遞假訊息
,例如:
1、一開始就政治定調是香港與北京的陰謀,但又說不出個譜,也講不出陳同佳來,台灣
會中什麼計。結果就是,主管機關由法務部變成陸委會,並且開始無由痛批北京及香港。
2、相關部會首長、行政院長及總統都是法律人出身,眾口一辭,堅認香港政府有管轄權
,但事實上依香港法律,對陳同佳在台的殺人罪行,香港並無刑事管轄權,港府也多次表
明沒有足夠事證可以起訴。否則,香港為什麼只追訴陳同佳的竊盜行為,而不追究他的殺
人犯行?顯見蔡政府不是無知,就是刻意的誤導民眾,把人民當白痴耍!
3、拿司法互助當拒絕陳同佳的擋箭牌,但司法互助並非陳同佳投案的前提,更不應該是
司法正義的障礙。
國政顧問團表示,蔡政府混淆視聽,踐踏司法專業,發現民意不滿,又改口「香港不辦,
我們辦」,一副義正辭嚴的樣子,似乎忘了,在台灣發生的案件,台灣本來就該辦,而不
是一開始要推給香港辦,「港人港審」全屬推託。香港與臺灣的法律,都沒有此等規定,
內政部與法務部的說法,也沒有任何依據。更何況,若真是港人港審,那法務部之前為何
發佈通緝,又多次請求司法互助,又對香港修改逃犯條例樂觀其成?更可笑的是,蔡政府
說要辦的方式,竟然是派檢警去香港抓人回台受審。且不說在沒有司法互助的情況下,根
本就不可能,也沒有一個政府會同意這種「侵門踏戶」的喪權辱國之舉。試問如果今天香
港政府提出同樣的要求,要派員到台灣抓台灣人去香港受審,我們會同意嗎?這種荒謬的
要求,不但遭人打臉、自取其辱,更讓台灣成為國際笑柄,卻只是為了變相讓陳同佳無法
來台受審,好讓蔡政府繼續政治操作。
國政顧問團指出,由此一事件,台灣民眾應該都要認清蔡政府的真面目:
一、民進黨只靠口水維護主權。
司法管轄權是主權的實際展現,如今蔡政府面對刑事罪犯卻自我龜縮與閹割,還敢誇口最
能護主權?
二、民進黨只在乎政權,不在乎人命。
今天不管被殺害者是香港人還是哪一國人,政府就有責任維護他們在台期間的安全與人權
。過去井口真理子案件,我們不會因為她是日本人就不管,必須追究到底。為什麼今天被
害人是香港人,就可以視而不見?難道只有被害者是台灣人,蔡政府才願意管?甚至,照
蔡政府的「沒有司法互助就不接受投案」的邏輯,就算是台灣人被殺害,嫌犯還是不能來
投案,天下豈有此理?
三、民進黨的司法改革不是要司法獨立,而是要閹割司法。
司法已變成蔡政府的工具,國安局長說:「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擺明用政治干預
司法!捍衛司法與主權難道也得看時機?法務部被國安系統、內政部與陸委會牽著鼻子走
?檢察官還能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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