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大惡化 創6年新高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1027000469-260110?chdtv
中國時報 黃琮淵 、 林周義
衛福部昨調高六縣市最低生活費,但在貧窮線年年調高同時,國內貧富差距卻持續惡化。
根據主計總處2018年家庭收支調查,
去年最高所得組比最低所得組高出了6.09倍,是近6年最高,若觀察吉尼係數,
去年為0.338,為7年的相對高點,顯示貧富差距持續拉大。
孤老現象 拉低所得總和
主計總處表示,台灣最低所得家庭組出現年長化、人口數少的現象,
去年有56%的低所得戶長年紀超過65歲,可支配所得受限,
加上戶內人口數較少,也拉低工作所得總和。
然而在現行社會救助制度下,有民眾雖貧困,卻無法取得福利身分,
有擺攤賺大錢的富人,開著豪車的同時,也領著低收入戶補助。
台北市社工師公會理事長李宏文表示,現行中低收、低收的評估有三面向,
包括動產不動產的金額、存款餘額、以戶為單位計算的平均所得。
基於現行低收、中低收的申請以文書資料為基礎,欠缺第三方的評估,
導致出現富人領補助、窮人被排除在外的窘境。
社會救助制度 漏洞處處
台大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古允文表示,
立法院2010年曾針對《社會救助法》是否需修法調整所得計算方式進行討論,
卻未成功入法。現行狀況常見民眾未滿64歲卻突然失業,
卻被政府以最低薪資計入所得,無法成功申請中低收與低收。
李宏文表示,在財力較為吃緊的縣市,政府可能基於資源有限,將申請條件的門檻提高。
這樣的設計邏輯在於政府站在防弊的角度思考,認為他們好手好腳卻不想工作,
卻令某些被炒魷魚、中高齡失業卻難找工作者背負汙名。
另外一方面,許多地區仍不乏
因為共同持分的祖產、賣不出去的房地產,無法取得中低收、低收的窮人。
學者呼籲 改善資格評估
李宏文認為,資產的調查不應只透過文件資料決定,呼籲政府授權社福團體、
鄰里幹事等第三人,共同評估福利身分的資格,並透過修正《社會救助法》,
才能避免有需求的人卻得不到幫助的憾事發生。
4.附註、心得、想法︰
共有地的持分不好賣建議政府談判實價買回,生活再過不好,再來申請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