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共代理人法怎感覺比戒嚴時期還恐怖

作者: 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   2019-10-31 19:50:54
看起來第一條還好,可以明確規範是「國台辦」或是「共產黨」的,其實只要加一句「
叛亂團體」精神上就勝利了(笑)也符合憲法
第二條問題就非常大了,主管機關?,合理懷疑?這種如此主觀的東西很明顯違反刑法
的明確性原則,
如版友所說,今天我批評政府的話,如果「主管機關」懷疑我批評政府是受了中國的錢
,我能怎麼版?
所以我猜這一條不會過。
※ 引述《doholi (哈哈~)》之銘言
: 中共代理人修法重點
: 1.台灣地區的人民、法人或團體,不得與中國的黨務機關,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
國安
: 的機關,或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或發表共同聲明,違者處3年以下徒刑、拘
役,
: 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 2.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如果受詢間人未到場、無正當理由不答覆,或處陳述,或拒
絕者
: ,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開罰
: 本文擷取於youtube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uS-EZ_0kps
: 我真的覺得非常有問題,第一,文中的'中國的黨務機關',依憲法來看,應該包括台
灣的
: 任何政黨。
: 第二,文中的'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這個定義太模糊,如果我説民進黨不好,是不
是也
: 算呢?
: 第三,文中的'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什麼叫主管機關,教育局?文化部?如果連
這些
: 部門都可以'合理懐疑',然後在結合司法審判,台灣還是法制國家嗎?人民還有言論
自由
: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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