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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驅離國賠判決 柯P接受警方不該教訓式攻擊
2019-11-12 18:47:27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今下午於議會市政總質詢,被台北市議員苗博
雅詢問剛出爐的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國賠案,苗博雅轉述判決書內容,建議不上訴是好
決定;柯文哲仍重述,他一直很想讓該歷史事件早日結束,可是雙方彼此角力,不知道該
怎麼辦?對警方來說,後面還有十幾個案子,警局怕這東西變成判例。
市府幕僚表示已經收到判決書。苗博雅對柯文哲說,如果看完判決書內容,不要上訴是好
決定,因獲賠人數10人占原告40%,獲賠金額111萬元占所有請求金額883萬元的13.2%,
可見法院並未對提告者主張照單全收。
苗博雅舉例,獲賠者傷勢,包括獲判最高(20萬元)的前立委周倪安右眼窩骨折,有5公
分及2公分挫傷,結膜下出血,肋骨及左大腿挫傷等處,且視力減損不可恢復;另外獲賠1
0萬元的林先生遭警棍敲擊、踹傷,右肩及頸椎等處受傷。另黃姓民眾被警棍毆打,頭皮
也有6公分撕裂傷,鄭姓民眾賠10萬元眼角流血,眼皮淺層撕裂等。
苗博雅問是否覺得嚴重?柯文哲說,「其實純粹從字面看...」,沉默幾秒後,又說他「
看慣重病」,不要問他「標準」。
至於獲賠金額高嗎?柯文哲未正面回應,只強調讓歷史事件早日結束,可是雙方彼此一直
在角力,不知道怎麼辦;他本來希望大家都不要追究,可是對警方來講,後面還有十幾個
案子,警局怕這東西變成判例。
判決書:不應基於教訓、洩憤、報復攻擊民眾
苗博雅提到判決書內容,指很多人質疑是否以後警察都不要執法?但判決書中可看出,法
官認為,決定強制驅離「應符合比例原則」,所以認為當天強制驅離是符合比例原則,可
採強制驅離;但法院說,需以強制力使民眾離開禁制區,所採取包含以強制力促使不配合
民眾離開,如將手勾手民眾身體分開,抬離躺著坐著的民眾,但不應該基於教訓、洩憤、
報復等而攻擊民眾。
被問到認同法院這樣講的話嗎?柯文哲回說,就這段是可以接受。
苗博雅接續說,法院也指出,若柔性無法達成解散目的,用強制力驅離是不得已決定,「
所以答案是你可以用強制力」,強制力驅離難免發生拉扯,身體受傷、財物受損,法院認
為,若造成身體損傷,在不超過比例原則內,仍屬依法行政行為,國家不負損害賠任,但
如果超越比例原則過當行為,超過依法行政範圍,國家就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再被問到是否認為法院見解有所不妥?柯文哲回說,「老實講問我法律條文,我一定完蛋
」,聽不懂哪裡有問題。
苗博雅提醒,今天有些退休警察號召上街抗議,質疑該判決代表「以後跑去故意給警察打
賺錢啊」、「不上訴挑戰它(判決)的話,警察就沒辦法執法」,但她無法同意。她說,
誰願意被打成那樣傷勢判賠10萬元?按照此判決,拉傷不會造成國賠,並非破皮、瘀青就
可拿到10萬元。
她呼籲柯文哲,不要為了上訴而上訴,為政治理由上訴,這不是進步價值、光榮城市該有
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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