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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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15001675-260407?chdtv
2.新聞來源︰
中時
3.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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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陣營,今召開記者會公布韓國瑜所持有的房產,針對有爆料指韓
國瑜在加拿大有房產,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副執行長孫大千表示,加拿大房產目前為韓冰所
持有,建案位於溫哥華,是一處位在地下室的房子,並不是豪宅,韓冰是在2016年由韓國
瑜家人贈與取得,建物坪數26.6坪。取得過程完全合法。
孫大千強調,按法律規定她為20歲成年人,房產持有不需進行財產申報,韓國瑜的加拿大
房產為韓冰小姐所持有,建案位於溫哥華,是一處位在地下室的房子,並不是豪宅。
至於為何贈與?孫大千解釋,實際上是因為兩個女兒韓冰、韓青都在加拿大唸書居住,才
把地下室贈與韓冰,且韓冰是在2016年由韓國瑜家人贈與取得,建物坪數26.6坪。取得過
程完全合法。孫大千要某些一直抹黑、沒知識的媒體勿再造謠。
4.附註、心得、想法︰
大家誤會了,加拿大沒有豪宅,只是間地下室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