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孫大千承認韓有買內湖工業宅

作者: harris30100 (WuBH)   2019-11-17 12:15:46
簡單一句話啦:人民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
建商違法,、鄰居違法、政府沒有取締違法,我韓
導為什麼不能違法,就是這種心態才會造成內湖五
期、大灣北段的違法戶數一直累積。
大家都想貪,這已經不是走在法律灰色地帶,是直
接違法了,身為一個總統候選人,存有這種心態,
真的是很可恥,當時就自住跟炒房兩個理由,韓辦
就用炒房理由吞下去就好了,頂多觀感不佳,擔心
庶民豪宅失票,反而用了一個自住工業宅這種違法
理由,根本更傷,農舍違建、自住工業宅違法,還
有四顆核彈呢!置板凳看戲。
※ 引述《indium111 (#ttyhg)》之銘言:
: : 噓 scaredreal: 要打炒房就打炒房 123.204.50.3 11/16 0
3:
: : → scaredreal: 打什麼工業宅違法就太超過 123.204.50.3 11/16 0
3:
: 我們來看看國民黨王鴻薇當年是怎麼爆料工業宅的
: http://blog.udn.com/wong2006/6918155
: 市府裝瞎!全台最大違建?內湖五期重劃區違規豪宅林立
: 內湖五期重劃區違規住宅林立,建商在工商混合區大蓋住宅。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指出,

: 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內東側為工商綜合區,依規定不能作為住宅使用,但是目前該區13

: 已完工建物,竟然有8棟建築疑似違規作住宅使用。購屋者面臨極大違規風險,但建商

: 早已大賺一票。台北市政府對於工商混合區違規住宅或工業住宅完全沒有任何稽查與開

: 。
: 有民眾向王鴻薇陳情表示,因家中有購屋需求,前日至內湖五期重劃區中「新潤城峰」

: 觀,業務人員竟然毫不避諱的直言本案為「工商混合區」,雖不能做住宅使用,但建商

: 在取得使用執照後進行「二次施工」,將原來全戶未隔間的狀態(毛胚屋),隔成三房

: 廳兩衛等規格。民眾強烈質疑,這種工商混合區住宅是合法的嗎?
: 王鴻薇質疑,建商在向建管處申請使用執照時都是合法的狀態(毛胚屋),但是在檢查

: 依照所謂的「客戶變更」進行「二次施工」。因此未來的違建責任全落到民眾身上,難

: 建商都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 王鴻薇說,過去內湖科技園區有高達204個樓層、100棟的企業大樓、違建面積超過7000

: 的「夾層違建」,如今市政府又放任內湖五期重劃區明美公園以東的違規住宅,難道又

: 重蹈覆轍嗎?土地使用分區根本形同具文!
: 事實上,所謂的內湖五期重劃區是位於行善路以南、舊宗路一段以東、環東大道以北、

: 豐街以西的區塊。其中石潭路上明美公園以東皆為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工商展售

: 務區皆不可做住宅使用。
: ...
: 工業宅沒問題,王鴻薇當年在打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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