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tw (主序星)
2019-11-22 12:55:51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180695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台肥認韓國瑜買房借貸約無效 農委會也指恐違相關法令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購買內湖房屋借貸案,農委會審視台肥公司提出的調查報告說,
台肥自行認定當初與韓國瑜簽訂的「房屋土地預訂買賣合約書」條款無效,農委會也認為
簽署長期分期付款協議書,恐違反公司法、證交法等相關規定。下周一台肥董事會,農委
會將要求委派台肥的公股董事要求提案查明,追究相關責任。
日前農委會要求台肥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報告日前送到農委會。農委會表示,台肥的調查
報告初步自行認定,103年至104年間與受買人所簽定「房屋土地預訂買賣合約書」條款無
效,簽署長期分期付款協議書,恐有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農委會
責由台肥公司對外說明,以向公司股東、投資人及社會大眾交代。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農委會是台肥公司大股東,因此要求台肥內部調查,自我分析
相關流程是否有瑕疵,台肥法律顧問檢視是否違反相關規定。農委會看了這分報告,認為
有違反相關規定,特別是「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
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兩項。
陳駿季表示,下周一台肥公司會在董事會針對此案進行專案報告,他則代表農委會提案,
若董事們沒有疑問,農委會希望交由台肥公司盡速對外說明。
陳駿季說,若台肥內部處理程序有瑕疵,台肥就該去改進並究責,不能因為是過去發生的
事情,當作沒有看到。農委會是最大股東,有義務監督公司治理,應該要更有制度。
至於這案子恐違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陳駿季表示,這屬於外部的法律問題,應該回歸
法律調查機制,農委會、台肥都尊重,但對內,他會要求釐清內部程序以及責任。
4.附註、心得、想法︰
莫忘世上苦人多,國瑜炒房脫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