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佩琪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19-11-30 15:08:58
1.轉錄標題︰
陳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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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635993403161727/posts/2599072976853750?d=n&sfns=mo
2.轉錄來源︰
陳佩琪臉書
3.轉錄內容︰
先生之前有到高點電視台錄製一個叫「高點鬧新聞」的談話性節目,他說節目氣氛很歡樂
,建議我也去一次,這個月初我真的去了, 節目尚未播出,只記得在節目上講著、講著
,有一段讓我忍不住掉淚了…
好像是因為100 年的「愛滋事件」吧, 先生在節目上對我說了聲:「 佩琪,謝謝妳
」,又讓我想起了那時候…
說到「愛滋事件」是影響我們夫妻後半生最重要的一個事件, 一點也不為過,記得
那時有個關心我們的朋友寫了一封親筆信寄到家裡,說先生傻傻的跳出來扛責,這種上億
的賠償金不是我們負擔的起的,建議我跟先生離婚。不巧最近又有素昧平生的人公開建議
我要跟老公離婚,理由是老公沒做家事,要我放生他,還假惺惺的吹捧我說我值得更好的
男人,請問更好的男人在哪裡? 要去哪裡找? 找到了,如何評估這個人每天會做多少家
事?達不到,再找下一個 ?
在高點節目上曾談到, 先生若去年沒選上市長失業了,我們家就是我煮菜,他洗碗,
夫妻分工經營家庭,現在連任市長了,他照舊每天六點半起床, 七點搭公車上班,每天
忙到十點以後才回家,請問我是否該在傍晚時call他回家幫忙倒垃圾、洗碗、拖地?
先生過去是重症專家, 他的對象都是危急病人,多去巡房幾次,多看病人幾眼, 病人的
存活率就高些,難道ECMO裝到一半, 我該把他叫回來幫忙倒垃圾?況且職業婦女家事勉
勉強強過得去就好了,實不須外人來說嘴。
想選立委,有本事就搞個「家事服務法」到立法院立法去,妳可以規定男人一天必須
做幾小時家事,否則老婆就可訴請離婚,或者男人每天需做家事幾小時,達不到者就如同
違反婚姻忠貞法一樣,會被自動判決離婚 ?看看立法院有多少立委附議贊同妳的提案。
立委參選人不思從法案立法著手,卻對人家夫妻的私事說三道四,我們有這種程度的
參選人, 實在悲哀。
選舉有抹黑、抹黃戰術,古今皆然,但在台灣還有一種特殊的選舉花招, 那就是「
順我者昌、逆我者紅」的潑漆抹紅戰。最近有百位學者因交通政策槓上中央,其中有一位
反射性的說出:「我也是228受難者家屬, 難道我會不愛台灣?」 藉此撇清不是反對者
就是紅的,可見抹紅戰術被操作到威力之大,已深植人心,人人自危。
台灣這幾年來的政治環境與生態, 讓人感受從政之可怕,政治路越來越難行,
先生在外頭演講時常說「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回家對我就不會如此文謅謅了「可做
就做, 袂做麥做」,他說自己政治路斷了,也不會覺得怎麼樣,民眾大家自求多福就好
了。
去年選舉剛結束時,很多縣市長都換人了,大敗的政黨說要檢討,也換了黨主席了,
但真的有檢討 嗎?或許有吧,檢討當時力道怎麼不夠大,沒一棒就打死柯文哲,如今先
生不跟他們選總統了,當時主打的「黑柯產業鏈」,今年改攻「 黑X產業鏈」,不過哪天
產能過剩時,也不想放無薪假,有做才有得吃,所以先生不小心就會分到一些黑Quota了

(兩年前曾和小孩到金門旅遊,金門的地形如同一根狗骨頭般,四個角落區塊都經「台
灣好行」的完整串連,規劃成很棒的旅遊路線,其實很多地方都足堪列入世界文化遺產,
只可惜台灣不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成員,以致一直無法實現列入世界遺產的美夢,建議
本島民眾有空多去走走看看。)
4.附註、心得、想法︰
228家族不一定不愛台灣,不過沒台灣價值一定是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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