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DG (雪)》之銘言:
: 政見發表會的時程出來了
: 政見發表會是辯論嗎?
: 有韓國瑜期待的唇槍舌劍嗎?
: 還是只是各方候選人,講講自己的政見,這樣而已?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7 條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
六、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之辦理事項。
第 45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
供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同一組候選人每次時間不得少於三十分鐘,
受指定之電視台,不得拒絕;其實施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經二組以上候選人同意,個人或團體得舉辦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電視
台應予受理,並得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經費補助;其補助辦法,由中央
選舉委員會定之。
前項總統電視辯論會以三場為限,每場每人限三十分鐘。副總統候選人電
視辯論得比照辦理。但以一場為限。
第一項、第二項候選人發表政見或辯論內容,應由候選人自行負責
政見發表是中選會主辦
辯論會是候選人同意才辦